19. 暴雨冲刷的罪恶

宣判那天,新港市下了一场透雨。

雨水从凌晨开始下,到早晨八点还没有停的意思。法院大楼前的旗杆被风吹得嗡嗡作响,红旗在雨中湿淋淋地垂着,像一面沉重的幕布。记者们扛着摄像机挤在法院门口的雨棚下,镜头全对准了那扇青铜色的正门。旁听席的座位在开庭前一个小时就被占满了,后来的人只能挤在走廊里,踮着脚往里张望。

苏晚晴被带上被告席的时候,整座法庭安静了三秒钟。她的双手被铐在身前,手铐的金属光泽在荧光灯下闪着冷光。她瘦了很多,颧骨凸出,眼窝深陷,但眼神里有一种东西是之前没有的。不再是恐惧,不再是躲闪,而是一种平静的坚定。她在看守所里差点被毒死,在病床上把所有的话都说了出来,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一个人一旦不再害怕失去,就会变得很稳。

审判长陈敬堂坐在国徽下的高背椅上。他在南宛司法系统干了一辈子,审过走私大案,判过黑帮头目,敲下法槌的那一刻从不会犹豫。但今天他翻阅卷宗的动作比平时慢了许多,每一页都翻得极其认真,像是在重新掂量着某些比法条更重的东西。

“本院认为,”他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遍整个法庭,“被告人苏晚晴在青河金控任职期间,实际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客观上是集资诈骗链条中的一环。但综合全案证据,本院认定其在主观上系受顾长生胁迫和操控,不具备独立的犯罪故意。”

他顿了顿,翻过一页判决书。

“被告人苏晚晴在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提供了关键证据协助查明幕后主谋。羁押期间遭投毒的事实,进一步证明其与主谋之间并非共犯关系,而是被利用的对象。依据南宛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重大立功表现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其集资诈骗罪的指控不予认定。”

苏晚晴的呼吸忽然停了一拍。她的辩护律师周锦昌伸出手按住了她的胳膊,示意她沉住气。

“但被告人在明知青河金控资金来源不合规的情况下,仍继续履行职务并签署了多份虚假合同,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考虑其受胁迫的程度、立功表现和社会危害性,本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槌落下的声音清脆而沉重,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湖里。旁听席上此起彼伏地响起哭声和议论声。有人在喊冤,有人在庆幸,有人在骂判得太轻。苏晚晴站在原地,没有哭,只是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她将当庭释放,但名下财产全部罚没。

审判长又敲了一下法槌:“肃静。本案同时审理的还有公诉机关对已故被告人顾长生提起的缺席审判。”

他把翻到判决书的后半部分,声音变得更加郑重。

“本院查明,已故被告人顾长生于1984年12月至2007年间,先后杀害马长河、刘二狗及一名至今未能查明身份的无名氏等三人,并通过江平码头纵火案致使一名流浪汉死亡。为掩盖罪行,其主导了青河金控的非法集资活动,涉案金额高达八亿南元,导致数万投资者血本无归。其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他摘下老花镜,抬起头,声音平稳而庄严。

“鉴于被告人已死亡,依法终止对其刑事责任的追诉。但本院对其犯罪事实予以司法确认。其全部个人财产依法予以追缴,发还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昌隆集团系犯罪工具,其所持全部股权及关联资产一并纳入追缴范围。”

旁听席上前排的一个老妇人忽然嚎啕大哭。她是青河金控的一名老年投资者,六万南元的养老钱全部投了进去,案发后一度要跳海。坐在她旁边的一个中年男人扶住了她的肩膀,男人自己的眼眶也红了。

顾嘉树坐在旁听席的第三排,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整个人像一尊石像。从宣判开始到结束,他一动都没有动过。当审判长宣布追缴昌隆集团全部资产的时候,他的睫毛微微抖了一下——不是因为不舍得钱,而是因为他知道,那是他父亲二十三年来一点一点建起的王国,此刻正被法槌一块一块地敲碎。碎得彻底,碎得干脆,碎得连一块砖头都不剩。

宣判结束后,旁听席上的人陆续散去。雨还在下,法院外面的台阶上站满了记者,话筒像一支支枪管对准了走出来的每一个人。

苏晚晴在法警的护送下走出了法院的侧门。雨淋在她的脸上,她仰起头,闭着眼睛站了很久。她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传遍南宛的话:“我犯了错,但不是罪犯。法律看清楚了这个区别。”这句话被印在了第二天多家报纸的头版上。

马队长的儿子走到了法院门口的旗杆下,站定了。他把父亲那张泛黄的遗像从怀里掏出来,对着镜头,说了一句话,声音沙哑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爸,二十三年了。你等到了。”然后他把遗像贴在胸口,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伍国安站在不远处,没有上前。老警察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烟,抽出一根,没有点,就那么夹在手指间,站了很久很久。

而在法院大楼二楼走廊尽头的窗前,叶知秋正站在雨幕的这一侧,望着楼下渐渐散去的人群。他没有去发布会,也没有接受任何采访。他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那些在雨里哭、在雨里笑、在雨里沉默的人,忽然想起苏晚晴在病床上说过的那句话:“社会的公平如果不包括对死者的交代,那就是虚假的。”现在,死者有了交代。法律也许无法复活那些被砌进墙里的人,但法律可以把他们的名字从灰尘里重新擦亮,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看到——他们活过,他们被夺走了生命,他们没有被人遗忘。

洪震走过来,靠在窗台边上,递了一杯热咖啡给他。

“老余交代了一个新情况。”洪震说,声音压得很低,“那具无名骸骨,最小的那一具。老余说他也不知道是谁。但他提供了一个线索。”

“什么线索?”

“他说顾长生有一次喝醉了,跟他说过一句话——‘你知道我为什么从来不吃鱼吗?因为十六岁那年,我在老界河边上,为了抢一条鱼,差点打死一个人。’”

叶知秋的咖啡杯停在半空中。

“那个孩子,”洪震说,“可能不是失踪。可能是顾长生的第一桩命案。在他认识二狗之前,在他有这个名字之前。他还是顾阿四的时候。”

叶知秋把咖啡杯放在窗台上,雨声忽然变得很响,像从二十三年前的老界河传过来,一路穿过干涸的河床、穿过砌进墙里的白骨、穿过江平码头的火光、穿过看守所里的毒汤和公海上的巨浪,终于落到了这扇窗前。

“查。”他说,“三十多年前的事,证人可能早就没了,物证也烂了。但查。”

与此同时,顾嘉树走出法院时被记者们围住了。闪光灯在他脸上此起彼伏地炸开,话筒几乎要戳到他的嘴唇。他推开人群,走下了台阶。法院对面是一条栽满了梧桐树的林荫道,雨中的梧桐叶被风吹得哗啦啦地响,地上的积水反射着路灯的黄光。

他的母亲许暮云站在梧桐树下,撑着一把黑色的伞。她穿着一件素色的旗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腕上还戴着那串檀木佛珠。这些日子的变故让她一下子老了十岁,眼角堆满了细密的纹路,但她的背依然挺得很直。她没有去旁听,只是在法院外面等儿子。

“妈。”顾嘉树走到她面前。

许暮云伸出手,替儿子整了整领带。她的手指很凉,但动作很稳。这些年来她在佛堂里诵了无数遍经文,也许从来没有真正祈求过什么。但今天她的嘴唇在微微翕动,像是在默念一段新的愿望。

“钟叔在庙里给你爸供了一盏长明灯。我没拦他。”她说,“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他比我知道得早。但他在咱们家待了三十一年。”

“是他帮了检察院。”顾嘉树说。

许暮云放下手中的伞。雨水落在她的白发上,她抬头看着儿子,目光平静如水:“我知道。我不怨他。他做的,是我该做却没有做的事。”

母子俩在雨中并肩走了一段路。梧桐叶在他们脚下发出沙沙的声响。快到街角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无声地停在了他们旁边。后车窗摇下来,露出周锦昌的脸。

“许夫人。顾少。我顺路,送你们一程。”

顾嘉树看了他一眼,没有拒绝。两个人上了车。车厢里弥漫着皮革和古龙水混合的气味,周锦昌从前排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张支票。

“这是我上次提过的那个公益法律援助基金的启动资金。用的是你父亲生前转给我的那笔律师费。我已经办完了所有的手续。”他把支票递过来,“基金的名字还没定,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顾嘉树接过支票,看了看上面的数字,然后递给了母亲。许暮云看着支票上那一长串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话。

“叫‘长青基金’吧。长命百岁的长,青河金控的青。不是为了纪念谁,是为了让那些被卷进漩涡里的普通人,能有一条活路。”

周锦昌点了点头:“好名字。”

车驶过了新港市最繁华的滨海大道。车窗外的海面在雨中泛着灰蒙蒙的波浪,昌隆集团总部大厦顶上的金色标志已经不在,但楼还在。那栋楼现在归了政府,据说会被改造成一座公共图书馆。

良久,顾嘉树忽然开口,声音很轻。

“那具无名骸骨——最小的那具。我想查清楚他是谁。如果我父亲从那么早就开始杀人,那他的一生,比我以为的要黑暗得多。”

周锦昌转过头,目光里多了一种复杂的含义。

“顾少,有些事查到最后,不一定会让你心里好过。”

“不是为了心里好过。”顾嘉树说。他看着窗外,雨滴在车窗玻璃上拉出一道道斜斜的水痕,远处的海天之际模糊成一片。他忽然想起了父亲在海上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说,阿四,你看到了吗?这是你儿子的家。”那个叫阿四的少年,从九岁起就在和整个世界搏斗,用石头,用匕首,用谎言,用权力,用慈善的假面,用一切能用的东西。他打赢了所有人,却输给了自己。

而阿四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在他变成顾长生之前,在他遇到二狗之前,在老界河的荒滩上独自求生的那些年里,他也许还做过什么。也许连他自己都忘了。也许不是忘了,是不敢记。

“但要查。”顾嘉树说,声音稳得像石头,“因为我答应过他。我说我会给他的每一个死者一个交代。”

车外雨越下越大,整座城市在雨幕中渐渐模糊了轮廓。新港市的霓虹灯在雨中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那些灯照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与废墟,照着无数人重新开始的生活,也照着那些被雨水泡烂的旧报纸和旧档案——在档案室的某个角落里,一份1978年的老界河无名尸记录正等着被人翻开。泛黄的纸页上只有寥寥几行字,没有人知道那行字和昌隆商行老宅墙里的白骨之间,隔着一整个时代的血与罪。

而这场雨,终究会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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