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血诗惊城

中和三年,春寒料峭。

长安城平康坊的晨钟刚刚响过三遍,坊丁老周就扯着嗓子嚎开了。那声音尖利而嘶哑,像一把钝刀子在青石板上刮擦,把整条巷子的住户都从梦中拽了出来。

沈逸赶到的时候,坊门口已经围了三层人。他亮出大理寺腰牌,推开拥挤的人堆,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死者趴在一张矮几上,姿势诡异。他不是瘫倒的,而是被人刻意摆放——双膝跪地,上半身前倾,额头抵着桌面,仿佛在向谁谢罪。一支毛笔从他咽喉穿过,笔尖深深钉入桌面,将他整个人固定在那个屈辱的姿态上。

沈逸没有立刻上前,而是先绕着屋子走了一圈。门窗完好,没有撬痕。屋内的陈设整齐得有些刻意,像是有人精心打扫过。他蹲下查看门槛,泥土里有几片枯黄的槐花花瓣,边缘已经干卷,却依然能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

“沈司直。”大理寺仵作赵翁弓着腰凑过来,脸色不太好看,“您看看这个。”

赵翁小心翼翼地从死者的衣襟里拈出一张纸。那不是普通的纸,而是上好的蜀地薛涛笺,浸透了血,又被人小心地抚平、压干,仿佛处理它的那个人对它怀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珍视。笺上写着一行字,字迹瘦劲,笔锋如刀:

“与君同衾,背誓者焚。”

八个字,没有落款,没有署名。

沈逸的目光落在那个“焚”字上。它的最后一捺拖得极长,收笔处微微颤抖,像是写字的那个瞬间,手在用力克制着什么。是愤怒?还是别的情绪?

“死者是谁?”

“陈季常,吏部考功司的主事,从七品。”赵翁翻着手中的册子,“今年正月刚跟礼部周侍郎的侄女定了亲。”

“之前呢?”

赵翁愣了一下:“之前?之前他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姓苏,西市香药铺苏家的姑娘。两家的婚约都订了七八年了,结果正月里陈季常忽然悔婚,说是八字不合,转头就跟周家攀了亲。”

沈逸的心沉了一下。

苏家。西市。香药铺。

他没有接话,而是重新走回尸体旁。陈季常的手指蜷曲着,指甲缝里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也就是说,他死之前没有反抗。

“毒死的。”赵翁像是看穿了他的疑问,压低声音道,“嘴唇发绀,瞳孔收缩,是砒霜。那支笔是死后才扎进去的。”

“死后扎笔,还要把人摆成这副样子。”沈逸缓缓说道,“凶手有足够的时间,却花心思布置现场。他不是在杀人,他是在说话。”

赵翁打了个寒颤:“说话?跟谁说?”

沈逸没有回答。

他注意到矮几的一角,有什么东西在晨光里闪了一下。他用刀尖拨开,是一片极小的金箔碎屑,薄如蝉翼,被血黏在桌面上。

蜀地薛涛笺。金粉。上好的砒霜——这种砒霜不是市井间能买到的粗制货,而是经过多次提纯的精炼品,无臭无味,只有太医院和少数达官显贵的府邸才能拿到。

这个凶手不是普通人。

沈逸走出屋子的时候,围观的百姓仍然没有散去。有人在小声议论,声音里带着惊恐,也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兴奋。

“情书判官。”他听见有个老妇人低声说,“是情书判官来了。”

沈逸顿住脚步:“你方才说什么?”

老妇人吓了一跳,连连摆手:“没、没什么,老妇胡说的。”

“我问你,”沈逸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沉稳,“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老妇人咽了口唾沫,左右看看,才颤声道:“回大人的话,是、是西市那边传过来的。这两年长安城里出了好几桩这样的事,负心薄幸的男人离奇暴毙,身边都有一封血写的诗……只不过以前没人报官,都当是仇家寻仇,或是报应不爽。”

“好几桩?”

“听说是的。”老妇人不敢看他的眼睛,“那些死的人,都是、都是……”

“都是背弃了婚约的人。”

老妇人垂下头,算是默认。

沈逸站在春寒的风里,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暗处浮出水面。一个专杀负心人的连环凶手,能在长安城里藏匿多年而不被察觉,这份隐蔽能力绝非寻常。而他用血写诗、用笔穿喉,把每一次杀戮都做成一场仪式,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复仇了。

这是某种偏执的审判。

他在向所有人昭告一件事:背弃誓言的人,一定会付出代价。

沈逸回到大理寺时,已近正午。他径直走进档案库房,命吏员将过去两年内长安及周边各县所有未破的命案卷宗调出来。吏员面露难色,却不敢违拗,足足搬了三大摞,堆满了整张书案。

沈逸一份一份地翻看。

陈留县,布商周某,休妻另娶,暴毙于新婚之夜,胸口有血书。

万年县,书生李某,高中后毁弃与表妹的婚约,三日后死于驿馆,颈后有血书。

长安县,小吏孙某,因攀附上司而休弃发妻,溺死于自家水缸,身旁漂着一张血写笺纸。

八桩命案。

散落各处,时间跨度超过两年,作案手法各不相同——有毒杀,有勒杀,有溺毙,甚至有一起是活活吓死的。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标记:每一名死者身边,都有一封血书。

更让沈逸心惊的是,这些血书的内容各不相同,却像是一首诗的碎片。

“与君同衾”是第一句。

“背誓者焚”是第二句。

而另外六张血书上,分别写着“执手之约”“黄土白骨”“山川为证”“日月同鉴”……这些句子拼在一起,赫然是一首完整的盟誓诗。

凶手不是在写八封信。

他是在写一封很长很长的情书。

用血写,用命寄,用两年的时间,一个字一个字地刻进长安城的黑暗里。

沈逸合上卷宗,闭目片刻。当他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目光落在了最上面那份卷宗的日期上。

乾符二年。

第一桩命案,发生在乾符二年秋天。

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乾符二年。那年王仙芝在濮州起兵,长垣令柳清因如实奏报贼情被诬“妄奏惊扰”,下狱冤死。那一年,长安城里发生了太多事,多到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小吏的死,多到这桩命案被草草归档,无人问津。

但沈逸在意。

因为他的父亲,正是乾符二年冬天“病故”的。

那时沈逸尚年幼,只记得父亲是曹州参军,与长垣令柳清素来交好。母亲从不提父亲的死因,只是每次听到“妄奏惊扰”四个字,就会沉默很久。

沈逸重新翻开那些血书拓片,一张一张地仔细端详。

然后他看到了那个字。

在第三封血书——“黄土白骨”的“骨”字里,有一笔转折的写法极为独特。那一折不是寻常的圆转,而是顿挫分明,像一把刀突然折断了锋刃。

这个写法,他见过。

父亲的遗物里,有一封被水浸泡得面目全非的旧信,只剩下一个残损的“骨”字,写法一模一样。

那是长垣令柳清写给父亲的信。

沈逸的手开始发抖。

他站起身,走了两步,又折回来,把所有卷宗重新锁好,对吏员说了句“我去去便回”,便大步出了大理寺。

他要去西市苏家香药铺。

当年苏家的姑娘被悔婚,半年后自缢身亡。而今天,第一个死者的前未婚妻,也姓苏。

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什么关联。

沈逸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走出大理寺大门的那一刻,街对面的茶馆二楼,有人正临窗而坐。

那人一身灰衣,面容隐在斗笠的阴影里,面前的茶早已凉透。他的指尖轻轻敲着桌面,每一下都恰好落在沈逸脚步的节奏上。

直到沈逸的身影消失在街角,他才缓缓起身,将一块碎银放在桌上。

斗笠边缘的薄纱被风掀起一角,露出一线苍白的下颌和紧紧抿着的嘴唇。他转身下楼,衣袍带起一阵极淡的气息,是苏合香,混合着另一种更幽深的、近乎腐朽的甜。

那是砒霜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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