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那份文件之后的二十四小时,艾利·莫兰没有收到任何钱。他对此并不意外。他拖着清洁车照常完成了周六下午的班次,把地下二层靠东那面墙的所有档案架都擦了三遍,直到不锈钢标牌能照出他模糊的眉毛。下班时珍妮特从前台探出半个身子,说莫斯廷先生让他周一上午再去一趟办公室,把剩下的“程序”走完。艾利说好,把工牌摘下塞进口袋,沿着医院东门走出去。门外那条街上的积水已经退了大半,残留的水洼映出傍晚的暗紫色天空。他走了两英里回家,路上在一家便利店买了一袋打折的面包和一盒牛奶,收银员找零时多给了他一个硬币,他又还了回去。店员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有一点讶异,更多的是无所谓。在塔拉霍马市东区,没人会为一个清洁工的诚实多费心思。
那天晚上艾利没有开灯。他坐在窗边,就着货运铁路那边透过来的信号灯的红光,把白天签的那份文件从脑子里一字一字地过了一遍。他记得每一行的排布,记得段落之间空了几行,记得底部签字栏左侧有一个细小到几乎看不见的水印——那是州检察署的鹰徽轮廓。他对自己说,这不算证据,只能算记忆,但记忆也是一种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他把左手伸到红光里,看着那根握笔的中指,指肚上有一个很浅的凹陷,那是常年握拖把杆磨出来的茧。他试了试握拳,又松开,然后轻轻对自己说了一句:“方向盘。”他只说了这一个词,像把一颗钉子钉进木头里。他没有想好要用它做什么,但钉子钉下去的那个声音,让他的胸口不那么堵了。
周日他按照惯例坐了两趟公交车去州立监狱探望埃德加。探视室里那种混合了消毒水和冷金属的气味他从没习惯过。埃德加坐在玻璃后面,脸颊比上次瘦了一点,但笑起来还是缺着那颗门牙。埃德加问他在医院怎么样,他犹豫了半秒钟,说老样子。埃德加说你别瞒我,你每次说“老样子”的时候眉毛会先抬一下再落回去,我从小就知道。艾利沉默了一会儿,隔着玻璃小声说:“我替人扛了一件事。不算亏。”埃德加的笑容慢慢收住了,他把额头抵在玻璃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哥,你是不是想起我了?”艾利没有否认。他低头看着自己放在台面上的左手,指节泛白。埃德加又说:“当年我替人扛是因为我蠢。你不一样。你从来不蠢。”艾利抬起头,看着弟弟的眼睛,说:“蠢不蠢的,得等走完才知道。”探视结束的铃声响了,埃德加站起来,在转身之前用口型说了三个字。艾利读懂了。他说的是“别签字”。但艾利已经签了。
周一上午,艾利再次走进莫斯廷的办公室。这一次房间里只有律师莫里斯和一名书记员。莫里斯的深蓝色西装换了另一件,但领带还是同一条,藏青色斜条纹,像量过尺寸一样分毫不差。他把一份新的文件推到艾利面前,说这是正式提交给州检察署的认罪陈词,需要艾利手抄一遍最后一段“事实陈述”,以证明他“清楚且自愿地承认犯罪细节”。莫里斯把一页打印好的范本搁在旁边,上面写着:“我,艾利·莫兰,于10月14日晚间约九时二十分,驾驶圣十字医院后勤货车,沿鹿角小径由北向南行驶,因视线不清及操作失误,撞击一名骑自行车女性,后因恐慌未作停留即驶离现场。我承认以上事实为真实陈述。”艾利拿起笔,左手执笔,一字一字地抄写。抄到“鹿角小径”时,他停了一下,问:“那条路的路灯晚上亮不亮?”莫里斯眉头微皱,说这不重要,照抄就好。艾利继续写。抄完后莫里斯检查了笔迹,把原件装进档案袋,然后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张支票,推到艾利面前。金额是二十五万美金,抬头是艾利·莫兰,下面是圣十字医院财务部的签章。莫里斯说这是第一期,另一期会在宣判后到账。艾利把支票折好放进胸口口袋,没有数上面的零。他站起来,对莫里斯说:“我可以去看一下那个女孩吗?我只是想看她一眼。”莫里斯脸上的表情像被风吹了一下,没有立刻回答。他看向莫斯廷,莫斯廷点了点头,说:“她还在ICU外面的过渡病房。但你不能进去,隔着走廊看一眼就行。她父母在那儿。”
艾利沿着四楼的走廊向南走了大约六十步,在拐角处停下来。走廊尽头有一扇半开的门,门里透出暖黄色的灯光。他看见病床上躺着一个瘦小的轮廓,脖子和头部裹着白色的敷料,一条腿被抬高悬吊在牵引架上。床边坐着一个女人,手握着病床上那只细瘦的胳膊,另一个男人站在窗边,背对着门,肩膀以一种很慢的幅度颤动。艾利没有走近。他站在拐角的阴影里,看了大约一分钟。他看见床头的监护仪上的数字在平静地跳动,一下,又一下。然后他转过身,原路走了回去。他走得很快,快到自己都没有察觉。他回到清洁工具间,关上门,坐在倒扣的水桶上,把脸埋进两手里。他的肩膀没有动,但手心是湿的。过了五分钟,他站起来,打开水龙头洗了一把脸,把挂在墙上的工牌重新戴好,推着清洁车,开始拖四楼走廊的地板。他拖得很用力,每一寸都来回两遍,仿佛只要地面足够干净,有些东西就可以被留在上面。
同一天的下午两点,塔拉霍马市地方法院的小法庭里,快速庭审程序启动了。法官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瘦高个,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说话时下巴微微扬起,像在念一份早已写好的贺词。公诉方代表是一位年轻的助理检察官,穿着过大的西服外套,翻着卷宗念完了起诉书。莫里斯以艾利的辩护律师身份出庭,他全程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只在一处——关于“肇事逃逸的主观故意”时——轻声说“被告承认当时存在认知混乱”。法官点了点头,说鉴于被告无前科、自首并认罪态度良好,判处八年监禁,服刑满两年后可申请假释。整个过程用时十七分钟。旁听席上坐着寥寥几个人,大多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和一名本地小报的见习记者。没有哈德森·韦斯特,没有参议员,没有艾利的弟弟。艾利站在被告席上,双手自然下垂,没有看法官,也没有看莫里斯,他的眼睛一直落在旁听席最后一排的椅子上。那把椅子是空的,但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坐在那里——一只透明的手,或一个尚未成型的影子。法槌落下来的时候,那声音清脆得像掰断一根干树枝。法警走过来给艾利戴上手铐,冰冷的金属贴着腕骨,他不自觉地把左手握了一下拳。手铐扣上之后,他忽然想起弟弟在玻璃后面说的那三个字。他低声笑了一下,笑声很轻,但足以让旁边的法警偏过头看了他一眼。
他被带离法庭时,走廊上有阳光从高窗斜射进来,落在一排黑色塑料座椅上。那些座椅的表面被磨得发亮,像被无数个等待的人坐过。艾利经过其中一把椅子时,看见椅背上刻着一行小字,有人用钥匙尖歪歪扭扭地划了“justice”这个单词,最后一个字母的尾端浅浅地拖出去,没有写完。他弯下腰仔细看了一眼,法警轻轻拉了一下他的肘弯。他直起身,继续往前走。押送车从法院侧门开出时,塔拉霍马的天空是那种介于灰和蓝之间的颜色,云层很低,压着远处的医院尖顶。艾利靠在后座的铁栅栏上,左边的腕铐和右边的不一样紧——左手的稍微松一些,那大概是因为他的手腕比普通男性细半寸。他盯着那个半寸的缝隙,忽然觉得这世上所有的漏洞都是类似的:很小,很容易被忽略,但只要有人认真去看,它就在那里。他闭上眼睛,车身颠簸了一下,他的手铐撞在扶手上,发出铛的一声。那声音让他想起鹿角小径上那辆自行车轮还在空转时划出的水花。他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画面,又想起那盏没亮的路灯,想起方向盘防滑套的磨损方向,想起自己签字时笔尖洇开的那个墨点。他一个一个地排列这些细节,像把散落的珠子穿到一根线上,但并不急于系紧。他对自己说:不急,有八年呢。车窗外掠过一个路牌,上面写着通往州立监狱的方向,箭头指向正北方。艾利望着那个箭头,忽然觉得那不是向北,而是向下——朝一个他早就认识但从未踏足的地方去。而他手里攥着的那根线上所有的珠子,都已经穿好了。只差最后打一个结。


暂无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