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港市高等法院的重审在周一上午九点准时开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广福堂和加乐宝两边的法律团队、来自首都的知识产权专家、十几家媒体的记者、以及通过随机抽选获得旁听资格的普通市民。方哲彦坐在第三排靠走廊的位置,赵启明坐在他旁边,膝盖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开着庭审直播的后台监控页面。方哲彦抬头看了一眼旁听席最后一排——晓棠坐在角落靠窗的位置,手里握着那支很短的铅笔,膝盖上放着一张折好的纸条。
林默生坐在原告席上。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棉布衬衫,领口干净,袖口的扣子扣得整整齐齐。他的代理律师孟律师坐在他身旁,面前摊着厚厚一叠文件——其中包括何铭远留下的全部证据目录、林默生的设计原稿、那十二封信的复印件、以及广福堂内部备忘录的扫描件。
首席法官入庭。她今天戴着一副窄框的老花镜,镜片后面的目光平静而锐利。她宣布开庭之后没有按照惯例先让原告方陈述,而是直接宣布了一项决定。
“本庭在庭前审查中,收到了一份由退休警务人员何铭远同志生前录制的视频证词。鉴于何铭远同志目前下落不明,本庭决定将该视频证词作为特殊证据予以采纳,并在庭审中公开播放。双方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播放后提出。”
广福堂的高律师站了起来。“法官阁下,辩方对视频证词的合法性有异议。何铭远录制该视频时已退休,其证词采集过程没有律师在场,不符合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法官看了他一眼,声音没有起伏。“高律师,本次审理是民事诉讼重审,不适用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此外,何铭远同志在退休前最后一周以现役警务人员身份录制了该视频,其在视频中明确声明该陈述为其个人调查结果。本庭认为该视频具有证据能力。异议驳回。”
赵启明在键盘上快速敲了几个键,压低声音对方哲彦说:“何铭远算到了。他在视频开头专门加了那句‘不代表警方立场’,就是为了让它能进民事庭审。”方哲彦没有回答,他的目光落在法官面前那摞文件上——那份视频证词的光盘被放在证据清单的第一位,用透明证物袋封着,标签上写着“何铭远,退休警员,个人陈述”。
法庭的投影仪降下来,灯光调暗。何铭远的脸出现在大屏幕上——花白的头发,深陷的眼窝,警服的肩章在日光灯下泛着银灰色。他坐在那张桌子前,双手交叠,声音平稳而缓慢。
“我叫何铭远。我在槟港市警察局服务了三十一年。以下是我在退休前以个人身份录制的陈述。林默生设计的红罐包装方案,是其个人独立创作。该方案于十年前以面试材料形式提交至广福堂饮料公司市场部。广福堂在未与林默生签署任何授权协议、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将该方案直接用于商业产品包装,并在其后十年间多次在法庭上宣誓证明该包装为内部团队原创。”
“广福堂市场部前副总监周敏行,在明知包装设计来源存疑的情况下,伪造内部设计过程记录,并通过纳闽岛空壳公司接收不明来源资金,利用诉讼期间广福堂股价波动进行内幕交易。加乐宝饮料公司在获得该设计方案时,已知其来源存疑,但在法庭上选择隐瞒该事实,以维护自身诉讼利益。”
“以上结论的全部证据,我已分别存放于三个物理位置。方哲彦警官已在一个月前将三份备份全部取回。证据目录附在视频文件末尾。”
画面切换成一份份证据的高清扫描件——备忘录、转账记录、伪造的设计过程记录、林默生的手稿对比图。每一页都在屏幕上停留足够长的时间,让旁听席上的记者能把每一个字都拍下来。最后一份证据是周敏行与纳闽岛空壳公司之间的银行转账记录,转账日期对应广福堂股价在第三次庭审败诉后暴跌的那一周。
视频播放完毕,灯光重新亮起来。旁听席上没有人说话。高律师站起来,松了松领带,用明显比庭前会议时更低沉的声音说:“广福堂对视频证词的内容没有异议。”加乐宝的律师同样站起来表示没有异议。
法官把法槌轻轻敲了一下,宣布进入下一阶段——林默生本人的当庭陈述。
林默生站起来走到证人席上。他站在那里的姿态和第一次走进广福堂面试间时的姿态重叠在一起——白色棉布衬衫,手里拿着设计稿。只是这一次,他的手里多了那十二封信和一张字条。他把那些信一封一封排在证人席的台面上,信封上的退回印章在灯光下清晰可见。
“这些信是我在十年间寄给广福堂的。每一封都附了我的设计原稿复印件,每一封都写了我的联系方式。第一封寄出的日期,比你们在法庭上说‘原创设计过程始于内部头脑风暴’的日期早了整整一年。”
他把第一封信抽出来,展开里面的信纸。信纸已经发黄,折痕深得像刀刻的。他双手各捏住信纸的一边,将它完全展开,然后缓缓转过身,对着旁听席和摄像机,让所有人看清上面的字。
“尊敬的广福堂饮料公司负责人:我叫林默生,是贵公司目前使用的红罐包装设计方案的原创者。该方案的全部设计原稿、色彩数据和结构图由我在槟港理工学院设计系就读期间独立完成,并于面试时提交至贵公司市场部。我至今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授权协议、报酬或书面回复。我希望贵公司能就此给予正式答复。”
他把信纸放在台面上,然后拿起第二封,念出了最后一段。
“这是我第四次写信。上次的信没有收到回复。我仍然不是来要钱的。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那个罐子是我画的。”
他把第二封信放下的动作很慢,像是在放下一件易碎的东西。然后他抬起头,直接看向陈耀宗。
“陈先生,你在第一次庭审时说,这套包装是你的团队从零开始做出来的。你现在当着全城的面,再说一遍——它是不是你画的。”
陈耀宗站起来,没有看律师,没有看法官,只看着林默生。
“不是。它不是我画的。也不是我的团队画的。它是你画的。你画的双弧线。你选的颜色。你在图书馆翻了几百页参考书才定下来的金色云纹弧度。都是你做的。对不起。”
旁听席上有人轻轻抽泣了一声。方哲彦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行字——“陈耀宗第二次当庭承认”。他写完,把笔放下,继续看着林默生。
林默生没有对陈耀宗的道歉作出任何回应。他站在那里,低头看了看台面上那十二封信,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第十三封。这封信没有信封,信纸是新鲜的白色,没有折痕。他把它展开,对着法庭念出来。这是他写给广福堂的最后一封信——他一个月前写的,没有寄出去。
“我已经不需要你们回复了。因为现在有其他人看见我了。何铭远。晓棠。方哲彦。苏敏。赵启明。法院广场上那些我不认识的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替我证明了同一件事——我存在。不是作为第48号。不是作为一个被抹掉的人。是作为林默生。”
他把信纸折好放在那十二封信的上面。然后他离开证人席,回到原告席上。他的脚步很稳,和他走进法院时一样稳。
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后将就著作权归属部分作出当庭判决。旁听席上的人群在法槌敲响后缓缓站起来,声音像潮水一样从法庭里涌出去。但林默生没有动,他坐在原告席上,把那些信一封一封收回铁盒子里。
十五分钟后法官重新入庭。她手里拿着一份手写的判决书,纸张在她手中轻微颤动。她把它展开,开始念。她的声音依然是平稳的,但念到某些词的时候会微微停顿,像是在确认每一个字的重量。
“本院认定:红罐凉茶包装设计方案的设计者为林默生。广福堂饮料公司与加乐宝饮料公司在明知或应知该设计方案来源存疑的情况下,将之用于商业产品包装并进行商标注册,构成对林默生著作权的侵害。广福堂在十年诉讼期间多次提交虚假证据、作虚假陈述,构成恶意诉讼。加乐宝虽未主动伪造证据,但在知情后未履行如实向法庭披露的义务。”
“本院判令:广福堂与加乐宝向林默生支付著作权侵权赔偿金共计南元七百二十万元。两家公司须在三十日内在槟港城主要媒体上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声明中须明确承认林默生为红罐包装的原创设计者。广福堂此前基于虚假证据获得的、针对加乐宝的三次胜诉判决予以撤销。”
她读完,把判决书放在桌上,取下老花镜。“本案全部判决内容自即日起生效。”
方哲彦在第三排长出了一口气。赵启明低声说了一句“赢了”。但方哲彦没有回答,他仍然看着林默生。林默生坐在原告席上,把铁盒子合上,双手放在盒盖上。他没有欢呼,没有哭,没有站起来拥抱任何人。他只是坐在那里,低着头,肩膀极其细微地起伏着。他用了十年等这一句话,等到了。但此刻他更想知道的是——那些还在筒子楼里、还在孤儿院布帘后面、还在印刷厂夜班流水线上的人,他们等不等得到。
休庭之后,方哲彦在走廊上等到林默生。林默生抱着铁盒子走出来,晓棠在他旁边,手里还握着那支铅笔。
“你当初在渔港天台,让我出题。现在官司打完了,轮到你问我了。你要问我什么?”
林默生把铁盒子夹在胳膊下,腾出右手在晓棠手里接过铅笔和纸条。他在法院走廊的窗台上写下了一句话,把纸条递过去。方哲彦低头看。纸条上的字迹和他留在冷库那张“我看见你”一模一样,笔锋很重。
“何铭远在哪里。”
方哲彦把纸条折好放进胸口的口袋。他忽然想起何铭远在视频里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在此声明,本段视频的所有内容均为我的个人调查结果,不代表警方立场,不构成正式证据。它的唯一用途是留给将来某一天、重新打开这个案子的人。”这句话里有一个词他一直漏掉了——“个人”。何铭远从头到尾没有用警察的身份做任何事。他把警察的身份和个人的良心分开了。警察的身份留在档案室的借阅卡上,留在退休申请表里那个“无人知晓”的备注栏里。个人的良心藏在南岸旧码头的水箱底部,藏在精神科病房的地砖下面,藏在停尸间墙壁夹层的防水袋里。
他把自己拆成两个人。一个人退休,消失,下落不明。另一个人留在每一份证据里,留在每一个被他默默注视过的人身上。他用消失的方式,成为了这个案子里最无处不在的人。
方哲彦回到警察局的时候,赵启明正在接一个电话。他的表情变了,捂住听筒低声说:“方队,老城区一家打印店的老板报警,说有人连续三年在他店里打印了大量与广福堂相关的文件,全部用现金支付,从未留下姓名。刚才他在电视上看到何铭远的照片,认出就是那个人。”
方哲彦抓起外套重新出门。槟港城老城区的巷子在午后的阳光下安静得出奇。他推开打印店的玻璃门,门上的铃铛响了一声。店很小,墙上挂满了各种打印样张和价目表,角落里堆着几箱复印纸。老板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戴着老花镜,在方哲彦掏出何铭远的照片之前就开口了。
“是他。他每个月来一次,每次打几十页文件。从来不说废话,打完付现金就走。我问过他一次,怎么不用警局的打印,他说这些不是公事,不能占公家的纸。”
老警察退休后用了三年时间,在一家巷子深处的打印店里,用现金,一张一张地把证据印出来,然后塞进防水袋,藏进三个互相备份的角落。他一个人干完了整个系统该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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