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日,天还没亮,张拓便打马出了祝阿县城。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此行的目的。衙门里只当他是去乡下查访一桩田产纠纷,老魏被留在县衙坐守,临行前张拓嘱咐他留意静思堂的动静,若有异状,立即派人快马报他。
从祝阿到齐州府治历城,官道有八十余里。张拓骑的是一匹枣红老马,脚力不快,但胜在耐跑。一路小跑着到了历城城下时,已是巳时三刻。城门洞开,进出的商贩和农户排成了队,几个守门士卒靠在城墙根晒太阳,见到张拓的腰牌,连忙起身行礼。
齐州府的架阁库设在州衙西侧一座独立的院落里,四面高墙,只开一扇窄门,门口有差役轮班把守。库内藏有齐州下辖各县近三十年来的案牍卷宗,按年份和县名分架排列,堆满了整整六间屋子。空气里弥漫着旧纸和防蛀芸草的混合气味,沉沉的,像走进了一座纸砌的坟。
张拓出示了祝阿县尉的官凭,又递上一角碎银,管库的老吏这才不情不愿地引他进了内室。
“贞观七年以前的卷宗在东首第三间,自己找。不许带火烛进去,不许将卷册带出库门,不许在卷上涂写。”老吏板着脸念完规矩,便搬了条板凳坐到门口,吧嗒吧嗒抽起了旱烟。
张拓走进那间阴暗的库房,一排排木架从地面一直顶到房梁,架上堆满了用麻绳捆扎的卷册,封皮上积着厚厚的灰。有些卷册年久失朽,麻绳一碰就断,纸页边缘被虫蛀成了锯齿状。他从贞观六年的架格开始找起,一捆一捆地翻,一页一页地看。
祝阿县的卷宗不多,每年大约两到三卷。贞观六年的那卷只用去了一半,记的都是些寻常的户婚田土纠纷。贞观七年的那卷翻了十几页,忽然跳出了一行字,墨色浓重,笔锋凌厉,与前后文截然不同:
“贞观七年三月,祝阿县某奴犯十恶,依律处斩。家眷男妇七口,没为官奴。”
再往后翻,是一份详细的案由。
记录的文字并不多,但每读一行,张拓的脸色便沉一分。
某奴,无名。原是祝阿县城东富户田氏家中的私奴,年约二十,生而哑,不通言语,以手势与人交流。贞观六年冬,田氏家主田仲年因涉嫌私藏甲胄,被县衙传讯。田仲年抵死不认,县中苦无实证,便将田家奴婢逐一提审。某奴被带到堂上时,在县令的逼问下,以手势指认了甲胄埋藏的地点。
甲胄果然被搜出。田仲年被依律论罪,田家抄没,一门上下或死或徒。而那个以手势指认主人的哑奴,因揭发有功,依律可免死,被收归官奴属,发往齐州府听用。
但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贞观七年二月,田家案结案后不到三个月,齐州府忽然下了一道批文,对已入官奴籍的某奴重新提审。批文中称,该奴所犯“以奴告主”,依《唐律疏议》中“十恶·恶逆”之条,罪在不赦。即便其揭发有功,亦不可抵“恶逆”之名。批文下达的当夜,某奴便被打入死牢。
行刑的日子定在贞观七年三月初三。
张拓翻到下一页时,手指忽然停住了。
卷宗的这一页被撕去了一半。不是年久残损的撕痕,而是被人用利器沿着装订线齐齐裁断的,边缘平滑,参差的纸茬上还残留着指甲掐过的印痕。被裁去的那半页,大约占整页的三分之一,位置恰好是录写某奴家眷名单的地方。
张拓将卷宗凑到窗前,借着日光细看残余的纸面。在被裁断的边缘处,隐约可以辨认出几个残字的笔划。一个“女”字,下面似乎跟着一个“一”字。再往下,是一个被裁去了大半的姓氏,只剩下最下面的一横。
他翻到卷宗的最末尾,那里本该附有齐州府的复核批文和行刑记录。但整本卷宗翻到最后几页时,连带前面的几页,都被人撕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参差不齐的装订麻线,像一排被拔光了牙的牙龈。
有人在多年前动了这本卷宗。
张拓将卷宗放回原处,又翻找了贞观八年、九年、十年的卷册,想找到关于某奴家眷去向的后续记录。但什么也没找到。那七口被没为官奴的家眷,仿佛从贞观七年三月初三之后,便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他坐在积满灰尘的木架之间,将已经掌握的信息重新拼了一遍。
田家旧主田仲年,因私藏甲胄被定罪。某奴,生而哑,因在公堂上手语指认甲胄埋藏地,导致主人入罪。主人被定罪后,某奴虽因揭发有功免死入官奴籍,但随后被依“十恶·恶逆”条款重新提审处死。其家眷七口没为官奴,其后不知所踪。
这里头至少有三个疑点。
其一,私藏甲胄是大案,按理应由齐州府直接审理,为何最初是由祝阿县衙独自提审?田仲年不过是一介富户,并非士族门阀,私藏甲胄对他有何用途?
其二,某奴是哑巴。他只能用手指认,但“指认”这个行为的效力,全赖审案者如何解读。县令在堂上“逼问”一个哑奴,哑奴做出的手势,究竟是主动告发,还是恐惧之下的胡乱指点?
其三,也是最关键的——某奴既然已经因揭发有功而免死入官,为何三个月后齐州府突然翻脸,将他以“恶逆”处死?这中间是谁在推动?又是为了什么?
张拓闭上眼睛,用手指揉着发胀的太阳穴。黑暗中,他仿佛看见了一幅画面:一间阴冷的公堂上,一个哑奴跪在砖地上,嘴里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拼命地用手比划着。那些手势,堂上的人看不懂,也不想看懂。他们只需要他“指认”出一个结果。
而当他真的指认出了那个结果之后,等待他的,不是赦免。
是比死更彻底的抹除——连同他的家眷,连同他的名字,连同这世上曾经有过他的所有痕迹。
田家。田仲年。
张拓猛地睁开眼睛。田家在祝阿县城东,曾经是富户,宅邸应当还在。田仲年被定罪之后,那些宅邸和田产被谁收走了?
他快步走出架阁库,在门口找到了管库的老吏。“老丈,我再打听一桩旧事。贞观六年,祝阿县有个叫田仲年的富户,因私藏甲胄被抄了家。这案子你可有印象?”
老吏放下旱烟杆,眯起眼睛想了半天。“田仲年……田家……是了,城东那家,门前的石狮子缺了一只耳朵的。他家的宅子,后来被人买了。”
“被谁买了?”
“一个外地来的教书先生,姓什么来着……”老吏敲了敲额头,“姓严。对,姓严。”
张拓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严崇?”
“对对,严崇。我记得这个人,是因为他买宅子的时候还特地来州衙办过契税,出手很大方,一次性付清了全部税钱,一文不少。”老吏啧啧了两声,“后来听说他去了你们祝阿县办学,怎么,他出什么事了?”
张拓没有回答。他谢过老吏,快步走出了架阁库。
外面天已过午,冬日的太阳惨白地挂在天顶,照在人身上没有多少暖意。张拓站在州衙门口的石阶上,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他的脑海里急剧地重组。
田仲年。某奴。十恶旧案。被撕去的家眷名单。田家旧宅。严崇。
他买了田家的旧宅。他买宅子的时候,应当是在某奴被处死之后不久。而那座宅子,就是如今静思堂所在的地方。
也就是说,严崇从一开始就知道这座宅子的来历。他买下了一座浸透着鲜血的凶宅,在里面住了下来,开堂授课,广收门生,在地下挖了密室,在密室里关起了囚奴。
这一切,绝不可能是巧合。
张拓翻身上马,狠狠甩了一鞭。老马吃痛,撒开四蹄朝祝阿县的方向狂奔。八十里官道他跑了一个半时辰,回到县衙时天已经擦黑。他跳下马,将缰绳扔给门房,大步流星地往公事房走。
推开门的时候,他愣住了。
老魏坐在他的椅子上,脸色白得像一张纸。桌上放着一盏油灯,灯光照着老魏身旁的一样东西——一双麻鞋。鞋底沾满了半干不湿的红泥,鞋面上溅着几滴暗色的污渍。张拓认识这种红泥。祝阿县城外只有一处地方有这种土色——野枣林的断崖下。
“出什么事了?”
老魏抬起头,嘴唇哆嗦了半天才说出话来。
“又死了一个学生。今晚酉时初刻,被人发现溺死在城东染坊的赤色染缸里。尸身上穿着女人的红裙,怀里塞了东西。”
张拓的心跳骤然加重。
“什么东西?”
老魏伸出手,掌心摊开。那是一角发黄的旧纸,边缘焦脆,纸上的墨迹已经淡得几乎看不清了,但仍能辨认出那是一份卖身契的残片。残片的正中,按着一个暗红色的指印。
指印的拇指。和孙哲掌心那枚“奴”字一样,粗粝,扭曲,像是被什么人硬生生掰着手指摁上去的。
“还有一个东西,在他怀里发现的,和这张卖身契放在一起。”老魏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
他翻过手掌,掌心里躺着第二样东西。
是一根竹签。拇指粗,竹节处的毛刺还没削干净。竹签的一端沾着泥,另一端被人用刀削出了三根歪歪扭扭的倒刺。
张拓伸手接过竹签,翻过来看了看,瞳孔骤然收缩。
竹签的侧面,刻着一个字。字迹潦草,但看得分明。
那是“二”。
第一章,孙哲死在野枣林,掌心刻着“奴”字。那是第一个。
这个溺死在染缸里的学生,身上被塞了竹签,竹签上刻着“二”。
张拓抬头看向窗外。静思堂的方向,夜色沉沉,不见灯火。
但在那片黑暗里,仿佛有人在安静地数着。数着一个,又一个。
第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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