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是后半夜下起来的。
不大,细细密密的,像是谁在半空中撒了一把绣花针。落在树叶上沙沙响,落在泥地里闷闷的,落在人身上,凉得透骨。
郑安是被雨浇醒的。
他先是感觉到冷。那种冷不是从皮肤外面渗进来的,而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像是有人在拿一把钝刀子刮他的骨髓。然后他才感觉到疼。左肩胛骨下方,靠近后心的位置,火烧火燎地疼。他试着动了一下手指,手指还在。又试着动了一下脚,膝盖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疼得他整个人蜷了起来,嘴里灌进了一口泥水。
他还活着。
这个认知像一记闷棍,把他从混沌中敲醒。
郑安趴在沟底,脸埋在腐烂的落叶和泥浆里,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来发生了什么。黑衣人。铜牌。那把举起来的刀。郎君在马车里喊他的声音。
郎君。
他猛地撑起上半身,左肩的伤口立刻撕裂般地疼起来,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后背往下淌。他咬住牙,没让自己叫出声。在这荒郊野外的深夜,任何一点声响都可能把那些人再引回来。
沟很深,大概有一丈多。他是被刀砍中以后翻滚着摔下来的,沿途压倒了一大片荆棘和灌木,那些枝条刮得他满脸满手都是血口子,但也正是这些灌木托了他一下,让他没有直接摔断脖子。
郑安喘着粗气,在泥水里趴了很久,侧着耳朵听上面的动静。
什么声音都没有。
雨声,风声,偶尔一两声夜鸟的啼叫。
没有马蹄声,没有人声。
他慢慢爬起来,手脚并用地往沟上面爬。每动一下,伤口就扯得生疼,膝盖更是像被人拿锤子在一下一下地敲。他爬了不到三尺就滑了下来,指甲在泥壁上抠出了十道深沟。他歇了一会儿,换了个方向,抓住一丛荆条往上攀。荆条上的刺扎进他的掌心,他感觉不到疼了,只觉得那刺像是长在了自己肉里,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爬到路面上的时候,郑安看见了他这辈子都忘不掉的一幕。
马车歪倒在路边,车辕断了,拉车的马不见了。车上的行李被翻得乱七八糟,书卷散落一地,被雨水泡得发胀,上面的墨迹洇成一片一片的黑团团,像是一张张被泼了墨的脸。
郑朗倒在一棵老槐树下面。
他穿着那件绣暗云纹的青衫,面朝下,一动不动。
雨把他浇透了,青衫变成了黑色,紧紧地贴在身上。
郑安踉踉跄跄地跑过去,翻过郑朗的身体。郑朗的脸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发乌,眼睛半睁着,瞳孔涣散,雨水打在他的眼球上,他连眨都不眨一下。
胸前有三个刀口。
都不大,但很深,血已经把整件青衫染透了。
“郎君……”
郑安的声音像是从别人的喉咙里发出来的,又细又哑,被雨声盖住,连他自己都听不太清。他伸出手,想去捂郑朗胸前的伤口,可那伤口已经不再往外流血了。
不是止住了。
是流干了。
郑安跪在泥水里,把郑朗的头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郑朗的后脑勺有一道长长的口子,是被什么钝器砸的,头发和血凝成了一团。那些他在都堂里笔走龙蛇写出锦绣文章的手,那些在会馆里端着酒杯吟“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手,现在软塌塌地垂在泥水里,指甲里嵌满了泥沙。
雨越下越大了。
郑安就那么跪着,抱着郑朗的头,整个人像是变成了一块石头。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什么都感觉不到。只有膝盖传来的钝痛在提醒他,自己还活着。
天快亮的时候,雨停了。
东边的山脊上透出一线灰白色的光,照在湿漉漉的路面上,照在散落的书卷上,照在郑朗那张年轻而僵硬的脸上。
郑安把郑朗的遗体拖到路边一棵大槐树下,用手刨了一个浅坑。他刨得很慢,指甲劈了,指尖磨出了血,混着泥土变成暗红色的泥浆。他把坑刨到两尺深的时候实在刨不动了,下面全是石头。他把郑朗放进去,把那件青衫的衣襟理整齐,又从散落的行李里找到一件干净的夹袍,盖在郑朗脸上。
然后他跪在坑边,磕了三个头。
额头撞在泥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郎君,”他的声音干涩得像两块石头在互相摩擦,“郑安对不起您。”
他没有时间悲伤,也没有资格悲伤。他是一个下人,下人这条命是主人的,主人死了,他应该跟着死。可他不想死。不是贪生,是不甘心。
他想起了那个腰挂铜牌的黑衣人,想起了菜市口撞他的那个魁梧汉子,想起了听到的那些关于李宗闵的闲言碎语。
“请托营私,着即离京赴任。”
这是诏书上的话。
可李宗闵不认。
他不认覆试的结果,不认朝廷的处置,不认自己苦心经营的势力就这么土崩瓦解。他把所有的事情都算在了一个人头上——那些侥幸通过覆试的人,那些用实力打了他的脸的人。
郑朗就是其中之一。
第三名。在覆试里经得起白居易亲自考验的第三名。
郑安不识字,看不懂那些策论文章,不知道郎君在都堂里写了什么。可他知道郎君是有真才实学的。老太爷说过,郑朗的文章,就像高密的红高粱,长在地里就能自己往上蹿,用不着施肥浇水。
可这高粱刚抽穗,就被人连根拔了。
郑安从地上爬起来,开始收拾散落的东西。书卷大多被雨水泡坏了,他一张一张地捡起来,铺在路边的石头上晾着。有些纸已经烂成了浆糊,一碰就碎。他把那些碎纸片也小心地收拢起来,塞进怀里。
在那堆散落的行李里,他找到了一样东西。
是郑朗参加覆试用的笔。
一支湘妃竹的狼毫,笔杆上刻着郑朗的名字。这笔是老太爷在郑朗进京前特意请人做的,笔锋饱满,用过的人都说是一支好笔。覆试那天,郑朗就是拿着这支笔,在尚书省都堂里当着白居易和王起的面,一字一句地写下了那篇让他通过覆试的文章。
郑安把笔插进自己的衣襟里,紧贴着胸口。
他又翻了翻其他的东西。值钱的都不见了,银两、玉佩、郑朗随身带的一方端砚,全被黑衣人搜走了。留下的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几件换洗的衣裳,一双备用的布鞋,一本翻烂了的《论语》,和一只装药的小瓷瓶。
郑安把衣裳和布鞋打了个包袱背在身上,把《论语》也放了进去。他不是想看书,他不识字。他只是觉得,这是郎君翻过的书,不能就这么扔在荒郊野地里。
做完这些,天色已经大亮了。
山间的雾气渐渐散去,露出远处层层叠叠的山峦。路面上开始有了零星的行人,有挑着担子的货郎,有赶着牛车的农夫,还有一个背着药篓的老者。他们经过的时候都往这边看一眼,看见路边那个歪倒的马车和树下的新坟,就赶紧收回目光,加快脚步走了。
没有人停下来问。
这世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郑安在路边坐了很久,看着那座简陋得不成样子的坟茔,心里翻来覆去地想着一件事。
他该怎么办?
回高密?他不敢。老太爷把长孙交给他,他把老太爷的命根子弄丢了。他有什么脸面回去?老太爷问他要人,他拿什么给?
可是不回高密,他又能去哪儿?
他摸了摸怀里的狼毫笔,笔杆已经被他的体温捂热了。
他想,他得让该知道的人知道,该付出代价的人付出代价。
李宗闵。
这名字在他心里翻腾着,像是烧开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滚烫的气泡。
郑安不是什么有见识的人,他从小在高密的庄稼地里长大,十六岁进了郑府当差,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长安。他不认识达官贵人,不知道衙门的大门朝哪边开,更不懂写状子、告御状这些事。可他知道一个最朴素的道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郎君不能就这么白死了。
那天傍晚,郑安离开了那条山坳。
他没有往东走,因为往东是回高密的路。他也没有往西走,长安城里有李宗闵的仇家,也有李宗闵的爪牙,他分不清谁是敌谁是友。
他往北走了。
北方是山,更深的山。山里有人,有采药的、打猎的、烧炭的,还有一些说不清来路的隐户。郑安想,他得先活下来,把伤养好,然后再做打算。
走了一夜,天亮的时候他找到了一个废弃的炭窑。
窑在半山腰,洞口被野草遮得严严实实,里头黑漆漆的,有一股子霉味和木炭灰的焦味混在一起。郑安钻进去,用枯草铺了个窝,倒头就睡。
这一睡就是两天两夜。
第三天早上,他是被饿醒的。肚子里像是有一只手在拧,拧得他直冒冷汗。他爬起来,在附近的山沟里找了半天,找到几棵野生的山药,用石头砸开了,连泥带土地吞了下去。那山药又涩又麻,嚼在嘴里像嚼木头渣子,可他吃得狼吞虎咽。
吃完以后他又开始发烧。
左肩的伤口发了炎,红肿得像个馒头,一按就往外流黄水。郑安靠在炭窑的石壁上,觉得自己这回怕是真的要死了。他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看见了很多东西。
看见了高密的老宅,老太爷坐在堂屋里抽旱烟,烟雾缭绕中冲他招手。看见了郑朗,穿着那件青衫站在曲江池边,回头冲他笑。看见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穿紫色官袍,面容阴鸷,腰间挂着一块铜牌,上面刻着一个“李”字。
那个人一步一步朝他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把刀。
刀上的血还没干。
郑安猛地惊醒,浑身都是冷汗。
伤口依然火烧火燎地疼,但热度退了一些。他挣扎着爬起来,到溪边喝了几口水,又把伤口泡在冰凉的溪水里,疼得他浑身打哆嗦,但红肿似乎消退了一点。
在溪水里,他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一张瘦脱了相的脸,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嘴唇干裂,头发结成了毡片。才几天的功夫,他像是老了十岁。
他看着水面上那个陌生的人影,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这个人是谁?
是从高密出来的那个小书童?还是被一刀砍进山沟的那个将死之人?
都不是。
从那个雨夜开始,从他把郑朗埋进土里开始,原来的那个郑安就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一具被恨意撑着走路的躯壳。
他在溪水边坐了很久,然后从怀里掏出那支狼毫笔。笔杆上的刻字在溪水里浸了一下,墨痕渗出来,模糊地显出“郑朗”两个字。
郑安不认识那两个字。
可他知道,这笔是郎君的,郎君的名字就刻在上面。
他把笔重新插进怀里,站起来,对着溪水里的倒影说了一句话。
“李宗闵。”
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把这三个字说出口。说出来以后,他忽然觉得胸口一直堵着的那口气散了一点。不是因为说了这三个字就能改变什么,而是因为他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条路。
那条路通向哪里,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他必须走下去。
郑安在炭窑里住了半个月。他采草药嚼烂了敷在伤口上,打野兔烤了充饥,喝山泉水解渴。伤口渐渐结了痂,膝盖虽然还隐隐作痛,但已经能正常走路了。
半个月以后,他离开了那座炭窑。
走之前,他把那支狼毫笔用一块干净的布包好,又在外头裹了一层油纸,塞进怀里最贴身的地方。然后他捡了一根粗树枝当拐杖,背着他的破包袱,一步一步地往山外面走。
走到山口的时候,他看见了一块路碑。
碑上刻着字,他不认识。
但他认得那个箭头——一个指向来时的方向,一个指向完全相反的方向。
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他不知道这条路通往哪里。但他知道,只要活着,总有一天他会走到该去的地方。
身后,秋风从山坳里灌出来,卷起枯黄的落叶,打着旋儿飞向天际。那个埋葬郑朗的山坳,那个歪倒的马车,那些散落在泥水里的书卷,全都渐渐消失在灰蒙蒙的暮色里,仿佛从未存在过。
郑安没有回头。
他低着头,拄着拐杖,拖着那条再也养不好的伤腿,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北方的群山之中。
他的背影很小,小得像是一粒被风吹起来的尘埃。
可这粒尘埃的心里,装着一座谁也看不见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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