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海城的十月总是先闻到雨味,然后才看见雨。
秦屿站在蓝穹坊三号车间的门口,雨水顺着他的雨衣帽檐往下淌,在地上汇成细流,带着一股说不清的苦杏仁味。他戴着手套的右手微微抬起,阻止了身后想要跟进来的实习警员。
“别进来。”他说,声音不大,但在空旷的车间里像石头落入深井。
车间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十三个人。不是尸体——至少目前还不是。他们的胸膛还在起伏,嘴唇却呈现出诡异的樱红色,像涂了一层廉价的胭脂。有人蜷缩成虾米状,双手掐着自己的喉咙;有人仰面朝天,嘴角溢出粉红色的泡沫。最靠近门口的那个中年男人睁着眼睛,瞳孔缩成针尖大小,嘴唇翕动着,似乎在念着什么。
秦屿蹲下身,将耳朵凑近他的嘴边。
“负……负心……”
然后那人的眼睛就直了。
急救人员在三分钟后赶到,比预计快了七分钟。秦屿退到一旁,看着白色制服们像蚂蚁一样涌入,将十三个人分别抬上担架。他们的动作很快,但秦屿注意到一个细节:每个人被抬起来的时候,手指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车间的东南角。
那儿是员工食堂的水缸。
水缸是那种老式的陶制大缸,半人高,缸沿上搁着一只木瓢。秦屿走过去,没有碰任何东西,只是低头往缸里看。水是清的,至少看起来是清的。但在水底,有什么东西折射着头顶日光灯的光线,发出幽微的、冰蓝色的光芒。
他让人把水缸整体运回了局里。
法医苏晚照赶到的时候,秦屿正蹲在水缸旁边,用镊子夹起那枚发光的物体。
是一枚戒指。白金的,内侧刻着一行字。
“是什么?”苏晚照接过证物袋,对着光看那行字。
“无转移。”她念出来,眉头微皱,“这是《上邪》里的句子。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最后五个字是‘乃敢与君绝’。”她顿了顿,“但刻在戒指上的一般是‘无转移’。”
秦屿看了她一眼。苏晚照是三年前从省厅调下来的法医,据说是因为某个大案子的鉴定出了差错,但她从不提这件事。她的手指很稳,眼神像手术刀一样精准,说话的时候不看人,看的是证据。
“还有这个。”秦屿从证物袋里又夹出一张纸片。
说是纸片,更像是碎片。边缘被火烧过,呈现出不规则的焦黄色。上面能辨认的字只有三个,用靛蓝色的墨水写的,笔迹纤瘦而锋利,像是用针尖刻上去的——
“负心者”。
苏晚照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目光扫过正在被清理的车间。
“氰化物。”她说,“苦杏仁味,樱红色尸斑样皮肤,瞳孔缩小。典型的高浓度氰化物中毒。但这不对劲。”
“哪里不对?”
“氰化物致死速度极快,高浓度下几乎即刻毙命。但这些人——”她指向正在被抬走的担架,“他们撑到了现在。也就是说,毒药被稀释过,或者投放者故意控制了剂量。”
“他想让他们死得慢一点。”秦屿说。
“不是慢一点。”苏晚照纠正道,“是想让他们知道自己在死。”
案发后第四个小时,秦屿坐在警局的会议室里,面前摊着十三份人员档案。蓝穹坊是暮海城最大的宝石加工坊,专做钻石切割和抛光,工人大多是经验丰富的老匠人。这十三个人里,有八个是磨钻师傅,三个是质检员,两个是杂工。
但这不是最让秦屿在意的。
他在意的是,这十三个人里,有七个人的名字在一桩陈年旧案的证人名单上出现过。
那桩案子发生在七年前。阿芙洛号。
秦屿闭上眼睛,记忆像被翻动的旧书页一样哗哗作响。他看见一艘白色的豪华游轮停在暮海港的夜色里,彩灯如星,宾客如云。他看见船舷上站着一个穿红色长裙的女人,长发被海风吹起,像一面旗。然后她就不见了。
第二天早上,她在底舱被发现。水从她的嘴角、鼻腔、肺里涌出来。但不是海水。
是淡水。
案子被定为自杀。
秦屿当时刚入警队,没有资格参与那个案子。但他记住了那个女人的名字,因为她的照片实在太美了,美得像一个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
沈菀。
七年后,与那桩案子有关的七个证人,在同一个中午、同一家工厂、同一缸水里,喝下了致命的氰化物。
这不是巧合。
秦屿睁开眼睛,发现苏晚照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他对面,面前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的页面是社会关系图谱,沈菀的照片在最顶端,下面分出无数条线,像一张蛛网。
“我查过了。”苏晚照说,“这七个人当年都做了同一件事:指认陆辰有罪。”
陆辰。沈菀的画家情人。案发后,他的指纹出现在底舱的门把手上,他的头发粘在沈菀的裙摆上,他的画笔盒里搜出了与沈菀手中那封诀别信相同的靛蓝色墨水。
但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他杀了人。
他在案发后第三天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
“他死了。”
秦屿抬起头,苏晚照正看着他。
“我那时候在省厅,参与了鉴定。”她的声音很平,像在念一份化验报告,“陆辰的尸骨在距离暮海城两百海里的遗珠岛上被发现。死亡时间与沈菀的死亡时间相差不到四十八小时。死因是颅骨骨折,凶器是一块石头,上面只有他自己的指纹。”
“自杀?”
“判定是意外坠崖。”苏晚照说,嘴角弯起一个极其微小的弧度,那个弧度代表着她对这个结论的全部态度。
秦屿沉默了。
苏晚照把电脑转向他,屏幕上是另一张照片。那是从水缸底部捞起来的那张烧焦纸片的扫描成像。经过多光谱处理后,被烧掉的文字显现了一部分:
“……负心者,当饮此水。以汝血肉,赎汝轻诺。”
落款是一个词——
“捕雁人”。
秦屿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
在暮海城的旧俗里,捕雁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每年秋冬之交,北雁南飞,在暮海湾停留。捕雁人会在滩涂上张网,用一只驯养的雁作为诱饵,引诱天上的雁群降落。那只诱雁被叫做“雁奴”。雁奴叫一声,天上的雁就应一声,然后落网,死去。
捕雁人杀了雁,却从不杀雁奴。
但雁奴活着的每一天,都在看着同类因自己的呼唤而死。
“这个凶手,”秦屿慢慢地说,“是在用雁奴的故事比喻自己。”
“或者比喻受害者。”苏晚照合上电脑,“那七个人,就是被雁奴的叫声引来的雁。”
这一夜,秦屿没有回家。他在警局的档案室里一直待到凌晨三点。
阿芙洛号案的卷宗很厚,足有八百多页。他一页一页地翻,像在翻一片早已冷却的灰烬,试图找到那一点尚未熄灭的火星。
在卷宗的第三百二十一页,他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东西。
证人询问笔录。被询问人:阿萤。年龄:十九岁。职业:沈菀的贴身侍女。
秦屿的手指停在那一页上,久久没有翻动。
他认识阿萤。
确切地说,他在十七岁的时候认识阿萤。那时候她还不叫阿萤,叫林萤火。她是暮海中学的转学生,坐在他后排,扎着马尾辫,笑起来有两颗虎牙。他们一起在下雨天撑伞回家,一起去海边捡贝壳,一起在图书馆里从下午待到天黑。
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让他心跳加速的女孩。
但那年秋天,林萤火突然退学了。秦屿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最后在学校门卫那里打听到一个消息:她母亲欠了赌债,把她卖给了一个有钱人家做佣人。
从此,林萤火就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
再见到她的名字,是在这份卷宗里。
秦屿低头往下看。
阿萤的证词很简短,只有三句话——
“那天晚上,我看见小姐进了底舱。”
“她手里拿着一封信,信封是蓝色的。”
“我没有跟进去。那是小姐自己的事。”
三句话,字字平淡。但秦屿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份笔录的签名处,阿萤的名字写得很歪,歪得几乎无法辨认。而在签名的旁边,有一小片不明显的褶皱,像是被水渍过。
不,不是水。
是眼泪。
她哭了。
她为什么哭?因为她的主人死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秦屿翻到下一页,看到了阿萤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但那已经是七年前的地址了。案发后不到一个月,阿萤就离开了暮海城,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就像陆辰一样,她从这个案子里彻底消失了。
凌晨四点,秦屿从档案室里出来,在走廊的自动贩卖机上买了一杯速溶咖啡。咖啡很烫,他端着杯子站在窗边,看着外面渐渐停歇的雨。
手机响了。
是医院打来的。
“秦警官,那十三个人里有一个刚刚醒了。”
秦屿赶到医院的时候,天还没亮。
醒来的那个人叫老邢,是蓝穹坊的杂工,负责给食堂挑水。他躺在重症监护室的床上,浑身上下插满了管子,眼睛半睁半闭,嘴唇还在发抖。
医生告诉秦屿,老邢是在凌晨三点四十七分醒的。他的生命体征很不稳定,说话很困难,但坚持要见警察。
秦屿走到床边,弯下腰。
“老邢,我是刑警队的秦屿。你听得到我说话吗?”
老邢的眼珠子转了转,喉咙里发出一阵含混的声音。
秦屿把耳朵凑过去。
“水……水缸底……”
“我们已经找到水缸了。”秦屿说,“里面有毒药。”
老邢忽然剧烈地摇了摇头,幅度很大,差点把呼吸机都甩掉。他的手从被子下面伸出来,死死攥住秦屿的袖子,力气大得不像一个刚醒来的中毒者。
“不是……毒药……”他的声音像砂纸刮过玻璃,“是……信。”
“什么?”
“缸底……还有一封信。写给……她。”
“写给谁?”
老邢的眼睛忽然睁大了,那种大不是正常的大,而是恐惧到极点后的扩张。他盯着天花板的某个位置,嘴唇剧烈地颤抖,用尽全身力气说出了一个名字——
“沈……菀。”
然后他的手松开了。
监护仪发出一声长长的、刺耳的鸣叫。医生和护士蜂拥而至,将秦屿挤到了病房的角落。他站在那儿,看着老邢的胸膛在电击下弹起又落下,像被冲上岸的鱼在沙滩上挣扎。
七分钟后,医生宣布死亡。
秦屿走出病房,拨通了警局的电话。
“去蓝穹坊,”他说,“把那个水缸再捞一次。缸底有东西。”
两个小时后,天彻底亮了。秦屿再次站在蓝穹坊三号车间的食堂里,看着技术科的人把水缸里的水抽干,然后用手电筒照向缸底。
缸底沉着一个小小的防水油布包裹。
他们把它捞起来,打开。
里面是一封信。
信封是蓝色的,用火漆封口,封泥上印着一只振翅欲飞的雁。信封上写着一行字,用的还是那种靛蓝色的墨水,笔迹依旧纤瘦而锋利——
“沈菀 亲启”。
秦屿戴上手套,拆开信封。
信纸是泛黄的旧纸,上面只有一句话,短短七个字——
“第七年,我来见你了。”
落款处没有名字,只画了一只雁。
秦屿把信纸举到灯光下,那七个字的每一笔每一画都像用刀刻上去的,力透纸背。靛蓝色的墨水在光线下呈现出一种幽深的、近乎黑色的质感,像从深海最底部涌上来的暗流。
他想起苏晚照之前跟他说过的话。
“这种靛蓝色墨水,是用一种深海藻类提取的。当年陆辰用的就是这种墨水。”
秦屿把信纸放回证物袋,目光穿过车间的大门,看向远处灰蒙蒙的海面。
七年前,一个叫沈菀的女人死在阿芙洛号上,手里攥着一封诀别信。
七年后,十三个与那桩案子有关的人喝下了有毒的水,水缸底沉着一封写给死者的信。
而送信的人,管自己叫捕雁人。
捕雁。
雁奴呼唤同类,同类落下,死去。
那么谁是雁奴?
秦屿忽然想起卷宗里那张年轻的、签名字迹歪歪扭扭的笔录页。那张纸上的泪痕。
阿萤。
你到底在哪儿?
你是雁奴,还是已经落网的那只雁?
他转过头,看着被晨光照亮的车间,空气里还残留着淡淡的苦杏仁味。那气味像极了当年他在暮海中学图书馆里,阿萤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清甜的,却又带着一丝说不清的苦涩。
已经七年了。
第七年。
也许有些东西,从来就没有散去。它们只是沉在缸底,等待某个人回来,将它们重新搅起。
秦屿把那封装在证物袋里的蓝色信封收好,走向门口。就在他跨出门槛的那一刻,手机又响了。
这次是苏晚照。
“秦屿,”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对劲,像是在强压着什么,“你快回来。我这边发现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
“陆辰的尸骨上,”苏晚照一字一顿地说,“没有氰化物残留。但他身边有一样东西,上面全是。”
“什么东西?”
“一沓信纸。靛蓝色的。最新的那张上面,日期是——今天。”
电话断了。
秦屿站在门口,晨风从海面上吹过来,带着咸腥的气味。他低头看着手机上通话结束的页面,屏幕的光映在他的脸上,把他的表情照得半明半暗。
身后,技术科的人还在水缸旁边忙碌。有人在喊:“秦警官,缸底还有东西!”
他没有回头。
他只是把手机装回口袋,重新戴上手套,走向那口已经空了的水缸。
缸底最后捞上来的,是一枚白金的订婚戒指,与第一枚一模一样,内侧同样刻着三个字。
但这枚刻的不是“无转移”。
刻的是——
“乃敢与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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