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本案是美国弗吉尼亚州多名司机因无力支付法院罚款而被自动吊销驾照后,依据42 U.S.C. § 1983起诉州机动车管理局局长Lackey,挑战相关州法规合宪性的集体诉讼。地区法院批准了初步禁令,禁止该法规的执行。在案件进入终审判决前,弗吉尼亚州议会废除了该争议法律,案件因此变得无实际争议(moot)。原告随后依据42 U.S.C. § 1988(b)申请律师费,主张其作为“胜诉方”有权获得赔偿。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全体合议庭(en banc)推翻原判,认定某些初步禁令可提供持久的、基于案情的救济,使原告获得胜诉方地位。最高法院以7比2的投票结果推翻第四巡回法院判决,裁定仅获得初步禁令的当事人不构成“胜诉方”,无权获得律师费。


进展或结果
2025年2月25日,美国最高法院以7比2作出判决,裁定原告仅获得初步禁令、案件在终审判决前因法律变更而变得无实际争议的,不构成“胜诉方”,无权依据42 U.S.C. § 1988(b)获得律师费。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撰写多数意见,托马斯、阿利托、卡根、戈萨奇、卡瓦诺和巴雷特大法官加入;杰克逊大法官提出异议,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加入。最高法院推翻第四巡回法院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在于:在案件因法律变更而变得无实际争议(moot)之前,仅获得初步禁令的民事诉讼原告,是否构成42 U.S.C. § 1988(b)所规定的“胜诉方”(prevailing party),从而有权获得律师费赔偿。核心问题在于初步禁令是否构成“法院对案件实体的终局性裁决”以及是否带来“持久的司法认可的法律关系变更”。


社会影响
该判决限制了民权诉讼原告在取得初步禁令后获得律师费赔偿的途径,可能削弱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的积极性,影响弱势群体通过诉讼维权的能力。法院确立了“胜诉方”认定的“明确界线规则”(bright-line rule),要求必须获得法院对案情的终局性有利裁决方可获得律师费。同时,判决将是否扩大律师费赔偿范围的决定权留给国会,引发了对民权诉讼激励机制和司法可及性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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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0日发布,0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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