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沉没的真相

两年后。

穰县城西有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巷子尽头有一家没有招牌的酒肆。酒肆门面窄小,只容得下三张方桌,墙角堆着几只半人高的酒坛,坛口封泥已经干裂。这里不卖好酒,只卖一种用高粱酿的浊酒,味道辛辣刺喉,价格便宜得连码头挑夫都喝得起。

老板是个瘸腿的老兵,平日除了打酒之外一句话也不多说。来的客人也大多沉默——有赊账喝闷酒的,有躲债不敢回家的,有在角落里独自坐到打烊的。这家店就像一个城市的阴沟,所有不被看见的东西最终都会流到这里。

霍三每三天来一次。

自从两年前从南阳县衙退下来之后,他的日子便过得一日不如一日。退职金少得可怜,三个孙儿的嘴却一天比一天能吃。他在家中待不住,便来这家酒肆坐着,一壶浊酒喝到天黑,然后晃晃悠悠地回家。

今天他来得比平时早。日头还没落,巷子里还亮堂着,他已经在角落里那张熟悉的方桌前坐下了。老板看了他一眼,照例端上一壶浊酒和一只粗陶碗,一个字也没说。

霍三给自己斟了满满一碗,端起来咕咚咕咚灌下去半碗。酒液顺着嘴角淌下来,滴在他那件洗得发白的灰布衫上。他用袖子擦了一把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酒肆里还有另外两个客人。一个是码头上的挑夫,趴在桌上已经睡着了,鼾声如雷。另一个坐在靠门口的位置,头戴斗笠,面前放着一碗没怎么动过的酒。霍三进门时瞥了他一眼,没有在意。这种打扮的人在穰县多得很,多半是过路的行商。

霍三喝完第一碗,又斟满第二碗。第二碗喝到一半,他的手开始微微颤抖。不是年纪大了拿不稳,而是他心里压着的那件事,又在往外翻了。

两年来,他几乎每天都在想那件事。

“张潜。”他对着碗里的浊酒,低低地吐出这两个字。

门口那个戴斗笠的人微微侧了一下头。动作很轻,轻到几乎不可察觉。

霍三没有注意到。他端起碗又灌了一口,浑浊的酒液顺着喉咙滚下去,把他心里那道闸门冲开了一条缝。

“你不该死。”他说。

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酒肆里却清晰入耳。趴在桌上的挑夫翻了个身,鼾声停了一瞬,随即又响了起来。

“你老婆不是被你杀的。”霍三盯着碗里剩余的半碗酒,像是对着酒说话,“她的后脑确实有伤,颈上确实有淤痕。但那个伤是怎么来的——我心里比谁都清楚。”

门口那个人没有动。但他的手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酒碗。

“她后脑那块塌陷,位置在后脑勺与颈骨交合处。那是摔伤,不是被按压撞伤的。如果是被人按住撞向硬物,力的方向该是从前向后,伤就该在正后脑。但她的伤偏左,伤口呈弧形——那是仰面摔倒时磕在门槛或桌角上留下的。”

霍三的声音越来越低,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忏悔。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无意识地比划着,画出一个又一个旁人看不懂的弧线。

“颈上的淤痕也是。那道淤痕宽约一指,颜色浅淡,位置在喉结下方。扼痕应该更宽,颜色更深,因为活人的手指掐上去,皮下会大量出血。但她的淤痕浅——非常浅。那是心痹发作时,她自己抓出来的。我见过太多心痹猝死的人,十个里至少有六个脖子上都有这种抓痕。”

他说到这里,停下来给自己又斟了一碗酒。手抖得厉害,酒洒了小半张桌子。

“可是我在格目上写的不是这样。”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我写的是——‘被人扼喉撞击致死’。这十个字,是我这辈子写过的最重的字。比六百具尸体加起来还要重。”

门口那个人端起了酒碗,却没有喝。斗笠下的目光正穿过碗沿,落在霍三脸上。

“赵承恩要这份格目。他派马元庆来传话,说此案关乎风化,要我仔细掂量。我掂量了。我家里有三个孙儿要养活,我不能步老孙的后尘。老孙只收了两串铜钱就被开革了,一辈子攒下的那点体面全没了。我不能像他一样。我对自己说,就这一回。就这一回。”

霍三笑了。那笑声沙哑而凄厉,像老鸹在夜风中啼叫。

“一回。就一回。一回就够了。张潜的命就这一回。我写那十个字的时候,他的手还能动,他的眼睛还能看,他还能说话,还能击盆唱歌。我写完那十个字,交到马元庆手里,就等于亲手把他推上了绞架。”

他的声音哽住了。他把碗端起来,手抖得碗沿直磕牙齿。酒液溅了他一脸,分不清哪是酒哪是泪。

“我知道你们都不在乎。”他放下碗,忽然提高了声音,朝那个熟睡的挑夫、朝那个门口的斗笠客、朝空无一人的柜台喊道,“你们谁在乎?案子结了,官升了,考绩评优了,大家都得了好处。谁在乎张潜到底有没有杀老婆?谁在乎那个半夜被人拿走的药渣?谁在乎胃里那些安息香是从哪里来的?”

没有人回答。挑夫还在打鼾,酒肆里只有霍三自己的回声在墙壁间碰撞。

门口的斗笠客终于把酒碗放下了。碗底与桌面接触时发出一声轻微的磕响,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安息香?”斗笠客开口了。声音平淡,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霍三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两年来,他每次在这家酒肆里喝醉,都会说同样的话。但从来没有人接茬。老板不接,挑夫不接,过往的酒客也不接。大家都当他是个胡言乱语的老酒鬼,避之唯恐不及。

这是头一次有人接他的话。

“对,安息香。”霍三盯着斗笠下那张看不清的脸,忽然觉得脊背有些发凉,“我从死者胃中残渣里找到了粉末,气味辛烈,不像草药。我闻了很久才想起来——那是安息香。西域进来的,价比黄金。白水村那个穷地方,不该有这种东西。”

“你告诉谁了?”斗笠客问。

“我告诉了马元庆。马元庆说他会查。但他查了什么?什么都没查。”霍三冷笑,“后来卷宗送去了州府,崔司马审案时倒是提了一嘴安息香,还传了卢九公来对质。卢九公说那是他从游方郎中手里买来的破瘕散,但鬼才信。一个乡野村医,哪来的钱买西域香料?就算有人白送他,他敢给病人用?”

斗笠客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说:“那个游方郎中,姓什么?”

“卢九公说他姓胡。从襄阳方向来的。”霍三盯着斗笠客,“你为什么问这个?”

斗笠客没有回答。他站起身,在桌上放了几枚铜钱,然后转身朝门口走去。走到门槛前,他停了一下。

“霍三。”他说,“你今晚不该说这些。”

霍三的瞳孔猛地收缩。他盯着那个背影,忽然觉得那人的身形有些眼熟。矮小,瘦削,肩膀微微内扣——这种身形他在哪里见过。但他想不起来了。两年的酒已经把他的脑子泡成了一团浆糊。

“你是谁?”他哑着嗓子问。

那人没有回头。他迈过门槛,走进了巷子尽头越来越浓的暮色里。

霍三追到门口时,巷子里已经空无一人。晚风卷起地上的几片枯叶,无声地旋转着掠过青石板路面。

他扶着门框站了很久,然后缓缓退回酒肆,坐回角落里那张方桌前。他忽然觉得冷。七月的傍晚闷热如蒸笼,但他觉得冷,从骨子里往外透出来的冷。

他把手伸进怀里,摸出一样东西。

那是半张麻纸,边角已经发毛,上面写了几个字,字迹歪歪扭扭。这是他两年前从霍三验尸房里偷偷留下来的——不是验尸格目,而是他在正式写格目之前打的一张草稿。

草稿上写的是:“死者颈有淤痕一道,似扼非扼,疑为病发时自挠所致。后脑有撞伤,伤口弧形,与门槛磕碰吻合。综上,死因疑为心痹猝发,非外力致死。”

这才是真正的验尸结论。

两年来,霍三每次来这家酒肆喝酒,都会把这张草稿带在身上。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着它——或许是为了哪天鼓起勇气,把它交出去。又或许只是为了提醒自己,这辈子做过一件需要永远记住的亏心事。

他把草稿折好,塞回怀里。端起最后一碗酒,一饮而尽。

巷子深处,那个头戴斗笠的人并没有走远。他站在一棵老槐树下,从怀中取出一本泛黄的账簿,翻到某一页。那一页上用朱砂圈着一行字——“白水村,张柳氏。心痹。用量加倍。三月起。”

他提笔在这一行字下面画了一道横线,然后翻到后面几页。后面那些页上,还有更多被朱砂圈起来的名字。有些已经画了横线,有些还没有。

他合上账簿,抬头望向远处灯火稀疏的城南。那个方向,是邓州城最新建起的一处富商宅邸。据说宅子的主人姓胡,是从襄阳过来的药商,做西域香料的生意,这两年发了不少财。

斗笠客收起账簿,压低斗笠,朝那个方向走去。他的脚步很轻,踏在青石板上几乎没有声音。暮色在他身后合拢,像水吞没一块石子,不留一丝痕迹。

酒肆里,霍三趴在桌上,终于撑不住了。浊酒的后劲涌上来,将他的意识一点一点拖入黑暗。在彻底失去知觉之前,他脑子里反复出现着同一句话——

“她不是第一个。”

他不记得这句话是谁说的。但他记得这句话。两年来,他一直记得这句话。

而现在,他忽然觉得自己隐约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但明白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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