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把巩县翻了个底朝天。
七年前在巩县衙门里当过差的、烧过水的、扫过地的、送过公文的,但凡还能找得到的,全被他带回了县衙。李元淳在签押房里支了张长桌,一个一个地问,从早问到晚,茶水续了七八壶,砚台里的墨添了三四次,记录的纸张摞起来有三寸厚。
问出来的东西大多是碎片。有人记得玉娘的父亲沈怀山在案发前两天曾经去过高县令的私宅,在书房里关上门谈了整整一个时辰,出来的时候脸色铁青。有人记得玉娘的贴身丫鬟小翠在死前三天曾经对隔壁的厨娘说过一句话,她说“小姐肚里的孩子不是崔公子的,是个比崔公子更得罪不起的人。”厨娘问她是谁,她捂住了嘴,再也没说一个字。有人记得前任县尉刘宏对郑安用刑的前一天晚上,周敬中的贴身长随曾经去了一趟死牢,在牢门口和狱卒耳语了几句,递了一包东西进去。没有人知道那包东西是什么,只知道第二天一早,刘宏就下令对郑安用重刑,打了整整一个上午,直到郑安昏死过去才停手。
李元淳把这些碎片拼在一起,渐渐拼出了一个模糊的轮廓。沈怀山在高县令的私宅里知道了女儿腹中胎儿的真相,而这个真相让他觉得天都要塌了。小翠知道的比沈怀山更多,她甚至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所以她必须在说出这个名字之前被灭口。至于郑安——他是被故意挑中的,不是偶然。有人需要一个替罪羊,而郑安恰好是最合适的人选:一个无权无势的穷书生,和一个漂亮的商贾之女私定终身,满城皆知。玉娘死后,把罪名推给他,不会有人怀疑。
但拼图还缺最关键的一块。那个“比崔公子更得罪不起”的男人,究竟是谁?
傍晚时分,钱守拙拄着拐杖来了。他站在签押房门口,手里捏着一封信,信封是旧的,纸已经泛了黄,封口处用火漆封着,火漆上盖着一枚小小的私印,印文是一个篆书的“高”字。
“李大人,老朽回去翻了一夜旧箱子,找到了这个。”他把信放在桌上,手指按在信封上,没有马上松开,“这封信是七年前高县令差人送到巩县衙门的,收信人是当时的县令。信封背面批了一行字——‘此案速结,勿使蔓延’。日期是天宝九年三月二十,也就是玉娘死后的第三天。”
李元淳接过信,没有急着拆。他先看了看信封背面那行批语,墨色浓重,笔画刚硬,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速结”两个字写得特别大,几乎占了半行纸面,像是在用毛笔敲桌子。
“这封信当时是谁收的?”他问。
“当时的县令崔光远。”钱守拙的声音压得很低,“也就是崔明的父亲。崔光远天宝十年调任河南府,把巩县县令的位子交给了现在的周大人,而周大人当时是县丞。”
李元淳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信的内容不长,只有寥寥数语,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进纸里:“巩县命案,凶嫌已获,速速定谳,不可旁生枝节。郑某既已认罪,即日具结上报。若有延误,恐生他变。”
“他变。”李元淳把这两个字单独念了一遍,声音很轻,却让整间屋子都安静了下来,“什么‘他变’?一个穷书生被打断了十根手指关在死牢里,还能生出什么变故?”
钱守拙没有说话。他摘下老花镜,用袖口慢慢地擦拭着镜片,擦了很久,才重新戴上。
“当时我也不明白。后来想一想就明白了——郑安在公堂上喊冤,说他愿意拿命去查玉娘的死因。刘宏虽然堵住了他的嘴,可御史台的人迟早要来复核。如果御史来的时候郑安还活着,还能开口说话,那他说出来的东西,就不止是玉娘的死因了。”
“还有什么?”
钱守拙沉默了很长时间,长到窗外的暮色从灰蓝变成了深黑。他坐在椅子上,两手交握在膝头,像是在和自己较劲。过了很久,他才开口。
“玉娘死前半个月,高县令来过一次巩县。他不是来巡查政务的,是来赴一场私宴。请客的人是沈怀山。”他的声音沙哑,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把这几句话挤出来,“宴席上只有三个人——沈怀山、高县令,还有玉娘。那场宴席之后,玉娘就被沈怀山锁在了屋子里,不许她出门,不许她见任何人。崔公子也好,郑安也好,统统被挡在了门外。”
李元淳把高县令那封信重新折好,放回信封里,然后抬头看着钱守拙。
“玉娘肚子里的孩子,是高县令的。”
这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语气平淡,像是在念一段早已写好的判词。
钱守拙没有说话,但他的沉默本身就是最响亮的回答。
签押房里只剩下了蜡烛燃烧的声音。灯花爆了一下,又爆了一下,第三下的时候,李元淳站了起来。他走到窗前,推开窗户,让夜晚的冷风灌进来。院子里的老槐树在风中轻轻摇晃,光秃秃的枝丫投在窗户纸上,像一副被撕碎的骨架。
“所以整件事的脉络是这样的。”他的声音从窗口飘进来,不疾不徐,像是在给学生讲一堂等了很久的课,“高县令看上了沈怀山的女儿,在沈家私宴上强行占有了她。玉娘怀了身孕,沈怀山不敢声张——告官是告不赢的,高县令自己就是官。他只能把女儿锁在家里,指望这件事烂在肚子里。可他没想到玉娘会死,更没想到她的死会引来御史台的调查。为了保全自己,高县令做了两件事:第一,让沈怀山和崔公子联手伪造遗书,把罪名推到郑安身上;第二,写信给当时的巩县令崔光远,要求速速结案,杀人灭口。”
他从窗口转过身,看着钱守拙。
“刘宏对郑安用重刑,不只是为了立功升迁。他是奉了高县令和崔光远的授意,要把郑安打死在公堂上。只要郑安死了,这桩案子就死无对证了。可他没有如愿——御史台的到来比预想的更快,郑安在死牢里捡回了一条命。刘宏自己做了替罪羊,被革职流放。高县令全身而退,直到天宝十年因为另一桩旧案被弹劾罢官,才退回了巩县赋闲。”
钱守拙缓缓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大人说的都对,只有一点不对。”
“哪一点?”
“刘宏没有死在流放路上。”钱守拙的声音忽然压得极低,低到李元淳不得不从窗口走回来才听得清,“天宝十年秋天,刘宏在流放地被人杀了。一刀穿心,匕首柄上缠着红丝线。当时的当地官府认定是山贼劫道,草草结了案。可巩县衙门里有一个人看到了通报文书,回来跟我说了一句话——他说刘宏死的时候,身旁放着一张粉红色的薛涛笺。”
李元淳的手停在半空中,离桌面不到一寸。
“笺上写的什么?”
“当时不知道。但现在——”钱守拙看着桌上那张从柳寡妇处取来的薛涛笺,笺上的“负心者死”四个字在烛光中泛着暗沉的光泽,“现在我们都知道了。”
签押房里再次陷入沉默。这次的沉默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重,重得像一块石头压在所有人的胸口上。
天宝十年,刘宏死在流放地。天宝十三年,吴文贵、马广才、陈五郎死在巩县。三年的时间差,沈七不是没有动手,而是在别的地方先动了手。刘宏是他的第一个猎物——不是替天行道的开始,是复仇的序章。他杀死刘宏之后沉寂了三年,这三年他不是在躲避追捕,而是在磨刀,在练字,在学会用残废的左手握稳匕首。
而高县令,这个制造了整桩冤案的核心人物,至今还活着。不是在洛阳走亲戚,而是躲在了某个沈七暂时还找不到的地方。
李元淳把高县令那封信压在丁德那叠旧纸片上面,从笔架上取下一支新笔,铺开一张空白公文纸。他的手悬在纸面上方,停顿了片刻,像是在心里斟酌每一个字的重量,然后落了笔。
“既然薛涛笺是从笺香阁卖出去的,明天就从那里查起。笺香阁是沈七买纸的地方,也是他暴露身份的第一条线索。他能在那里买纸,就一定还有别的痕迹。也许还有人见过他,也许还有线索留在那里。”
他写完之后,把公文纸推到赵大面前。
“这个高县令,是我们最后的诱饵。”他的目光落在桌上那张薛涛笺上,“如果沈七的名单上还有一个人,那一定是高县令。他逃了,沈七就一定会去找他。我们只要先一步找到高县令,就能在沈七动手之前堵住他。”
赵大接过公文,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大人,万一高县令不在巩县,真的去了洛阳呢?”
“他不在洛阳。”李元淳说,“他不敢去。洛阳是河南府的治所,官差遍地,沈七在那里杀他更容易——因为沈七可以混进任何一座城市的市集,高县令却不可能一辈子躲在大宅子里不出门。在巩县,高家是地头蛇,有自己的庄园,有几十号家丁护院,还有整个巩县的乡绅给他通风报信。这是他最安全的地方,他不会走。”
他顿了顿,又加了一句。
“除非有人告诉他,沈七已经找到他了。”
钱守拙拄着拐杖站起来,走到门口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了李元淳一眼。
“李大人,老朽还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请讲。”
“郑安这个人,七年前老朽在公堂上见过一面。那时候他跪在堂下,十根手指血淋淋的,脊背上全是鞭痕,嘴唇咬破了,血顺着下巴往下淌。可他的眼睛是亮的。”钱守拙摘下老花镜,用袖口慢慢擦拭着镜片,声音苍老而疲惫,“那双眼睛,老朽活了六十三年,没见过第二双。不是凶光,也不是杀气,是一种极度的干净——像是一个已经把这辈子所有的不甘都烧干净了,只剩下一件事还没做的人。他不需要躲,因为他不怕死。一个不怕死的人,是拦不住的。”
他拉开门,拄着拐杖慢慢走进了夜色里。拐杖敲在青砖地面上,笃、笃、笃,一声一声,渐渐远了。
李元淳站在窗前,看着钱守拙佝偻的背影消失在院门外,忽然想起了沈七画的那丛兰草。兰生幽谷,不与杂草同。它长在无人知晓的地方,根是苦的,花是香的。
他转过身,走到桌前,从袖中取出那半截断簪,放在高县令的信旁边。簪尾上“负心者死”四个字在烛光下闪着幽暗的铜光,和高县令信上那个“速结”的“速”字隔着一寸的距离,遥遥相对。两个字的笔画都很用力,都是带着恨意写下的——一个恨的是真相被揭开,一个恨的是真相被掩埋。这两股恨意隔了七年,如今终于要在巩县这座小小的城池里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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