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垂拱四年(688年),武则天专权,唐太宗第八子越王李贞(时任蔡州刺史)与子琅琊王李冲,因不满武氏临朝,联合韩、霍诸王起兵反武。李冲在博州率先发难,李贞于豫州举兵响应,仓促募兵七千。武则天遣左金吾将军丘神勣率大军征讨,李贞属县不支,兵败退守州城,在官军围困下服毒自尽。李冲亦被部下所杀。父子首级传至东都,全家被处死,李贞被削去宗籍,改姓“虺”,所署官属皆遭连坐。此案点燃了武则天对李唐宗室的大范围清洗,数十家亲王接连被诛。
进展或结果
李贞兵败服毒,死后仍被枭首示众,追夺封爵,削除宗籍,改姓为“虺”;其子李冲等人皆死,全家遭族灭,党羽僚属连坐处斩或流放。
争议焦点
李贞起兵的性质是“匡扶社稷、清君侧”的宗室靖难,还是“图谋不轨、对抗太后”的谋逆叛乱。从李唐宗室视角看,起兵意在恢复皇权正统;从武则天政权看,则是宗室武装叛乱,须以十恶之罪严惩。
社会影响
武则天借此案彻底撕破与李唐宗室的遮羞布,株连韩王李元嘉、鲁王李灵夔等大批亲王,数周内宗室重臣被诛杀殆尽,极大削弱了李唐皇族势力,扫除了改唐建周的最后障碍,酷吏政治由此全面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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