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的那天,弗尔克纳大学下了今年第一场雪。
准确地说,是我被发现的第二天。根据警方的报告,我的身体在更衣室里悬挂了整整十一个小时,从凌晨两点到下午一点零七分,直到清洁工玛尔塔推开那扇门。但这是别人告诉我的,我并不记得。我能记起的最后一件事,是踩上椅子的前一秒,膝盖在发抖,而我的手出奇地稳。那双手接住过三十二次达阵传球,它们很可靠。
我叫林登·凯恩。如果他们问你我是谁,你可以说:跑卫,24号,弗尔克纳大学灰狼队,2019赛季全国冲跑码数第三。但在这些东西下面,在那些数据与标签覆盖不到的地方,我的母亲叫我“骨头”。
我出生在安布罗斯联邦东区的雷蒙德街,一条在地图上被标注为灰色地带的街道。那里的人用废弃轮胎种番茄,冬天烧旧家具取暖。我母亲在快餐店工作,她的手上永远有油炸食物的烫伤,旧的没好,新的又来。她是我见过的最沉默的人。直到我十二岁才从邻居口中知道,她曾经弹钢琴,在一个什么社区乐团待过七年。这个消息让我在楼梯间坐了很久,不是因为惊讶,而是因为我想不起家里什么时候有过钢琴。
后来我跑得越来越快,好像跑步可以甩掉什么东西。十六岁那年秋天,我在一场高中联赛中跑出单场两百七十四码,三天后,弗尔克纳大学橄榄球项目的一位招生助理出现在我家门口。他穿着灰色西装,皮鞋干净得像刚从盒子里拿出来。他不看我家开裂的天花板,不看厨房里嗡嗡响的老冰箱,只看着我。那种目光我后来在无数人脸上见过,它有个专门的名字:投资评估。
“凯恩先生,”他说,“我们认为你有巨大的潜力。”
他把一份十四页的文件放在桌上。奖学金协议。全额覆盖学费、食宿、书籍。我母亲翻到最后几页,手指沿着一条条条款往下滑。她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她的嘴唇动了动,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她只是看着我,把文件推过来,起身去厨房倒水。她离开时,我看见她的背影在门口停顿了一秒,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
我签了字。
十八岁那年夏天,我坐上一辆灰狗巴士,穿过安布罗斯联邦中部乏味的平原,前往弗尔克纳大学。那所大学坐落在一个叫黑尔福德的小镇上,全镇人口两万四千人,其中一万七千人与大学有关。秋天的时候,整个镇子会变成灰狼队的深蓝与银白两色。五金店挂横幅,加油站店员戴球队帽子,教堂礼拜结束后的闲聊永远以“上周那场比赛”开头。
我与主教练马库斯·弗林特的第一次正式见面,发生在一个星期三下午。我走进他的办公室,他正在看录像,屏幕上播放着高中时期的我——那个瘦得像刀片的男孩,在对方防守队员之间钻来钻去,像一条受惊的蛇。弗林特按下暂停,转过身来。
“骨头。”他叫出了我的绰号,好像这个词已经在他舌头上待了很久。“你知道你为什么能跑这么快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因为你害怕。”他说,然后露出一个微笑。那个微笑里有某种东西让我不舒服,但它同时也让我感到被看穿,这两种感觉绑在一起,像两根缠绞的电线。“别担心,”他站起来,把手放在我肩上,“我会教你把恐惧变成燃料。”
弗林特的手很重。他四十出头,曾经在第三级别联赛打过安全卫,退役后从基层助教一步步爬上来。他的训练哲学很简单:跑,一直跑,直到你忘记你在跑,直到你的身体变成纯粹的反射,直到疼痛变成时钟的滴答声,你听得到,但不会在意。他叫我们“引擎”,叫我们“资产”,叫我们“家人”。最后一个词他只在公众场合使用。
接下来的三年,我的生活是一张精确到分钟的行程表。清晨五点起床,五点二十分到训练场,六点到八点体能训练,九点到十二点上课——但只有弗林特批准的那些课。他有一个名单,上面列着所有“适合学生运动员”的课程。运动心理学可以,但必须是体育系开的;基础写作可以,但当代文学不行——后者需要太多阅读,会占用恢复时间。历史系的《二十世纪安布罗斯史》被批准了,因为教授是前灰狼队防守截锋的父亲,会主动放水,只要你在签到表上写下名字,成绩就是B。
我真的去上过这门课。学期第三周,教授在讲台上放了一张历史照片:一座被拆毁的住宅楼,瓦砾堆得像小山。他说那是六十年代东区城市更新运动的现场,联邦政府推平了六条街,承诺建新房子,二十年只盖了一座社区中心。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因为那些瓦砾的颜色很像雷蒙德街冬天堆在路边的旧家具。下课后我去洗手间吐了。不是因为恶心——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在那个教室里,坐在一排同样穿着运动服的身体中间,发现自己正在为拆毁我家隔壁的推土机感到感激。因为那些推土机没有拆到我们。它们差两条街就拆到了。
“骨头,你今天没精打采。”那天下午弗林特对我说,他的语调里藏着某种探测,像雷达扫过海面。
“我没事。”
“那就跑。跑到你真的有事为止。”
我跑了。我跑了十二个一百码折返跑,跑到呕吐,跑到双腿的肌肉像被扭紧的绳索。当我跪在草地边缘干呕的时候,我听见队友们的声音,他们在说“骨头又拼了”“骨头真他妈是铁打的”。他们没有人走过来。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我,而是因为弗林特不允许。在弗林特的体系里,疲惫是私人的事。受伤是私人的事。怀疑是私人的事。可以公开的只有两样:速度与服从。
鬼魂的叙述应当诚实,至少一开始看起来诚实。我会告诉你这段记忆让我恨弗林特,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那三年里,有无数次我恨过他,但更多的是感激。不,不是“并非如此”那么简单——是真的感激。他给了我一个结构,当我自己的生活什么结构都给不了我的时候。他让我相信我的痛苦有价值,可以被兑换成某种东西:胜利、关注、甚至爱。世界上有多少人一辈子都换不到这些?所以当我踩上那把椅子的时候,我恨的不是弗林特。这点我必须提前说明。
时间推进到2019年6月。在这个我死去的年份里,发生了一件被安布罗斯联邦所有报纸称为“划时代的判决”的事。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一致裁定,国家大学竞技联盟禁止学校向学生运动员提供教育相关福利的规定违反了反垄断法。案件的原名被告是被学生运动员哈珀,一个前篮球选手,中距离跳投很准,没有打进职业联赛,但他在法庭上赢了。
消息传到弗尔克纳那天,我们刚结束一场夏季训练。更衣室电视上播放着哈珀站在法院台阶上的画面,他身边围满了记者和支持者,有人在递给他鲜花。哈珀在哭,他的眼泪在六月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历史性的时刻。”我的中锋队友罗杰·张伯伦看着屏幕说。罗杰是政治学专业,他喜欢用这种词。
而我盯着屏幕上哈珀的脸。那张脸上有一种我从未在任何一个运动员身上见过的东西:轻松。好像他刚刚放下了某个背了很久很久的东西。那一刻我感到一股奇怪的嫉妒,虽然我无法明确说出嫉妒的对象是谁——是哈珀,还是那些给他递鲜花的人,还是那个允许他放下重负的法律条文本身。
“他们赢了。”我说。
“我们赢了。”罗杰纠正我。
我没有回答。我走进淋浴间,把水开到最大,站在水流下面很久。热水冲在肩膀上,那些在锋线对抗中被撞出的淤青隐隐发烫。透过水声,我听见自己的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提问,用的是我母亲的语气,带着雷蒙德街冬季的寒意:谁赢了?你吗?
鬼魂无法对读者撒谎——这是我给自己定的规矩。但在这一点上,我确实不知道自己当时在想什么。也许我只是感到疲倦。也许我已经预感到,那些被鲜花和闪光灯庆祝的胜利,最终会以某种方式索要它的代价。也许我只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他已经拿到了普通人拿不到的一切,却仍然觉得心里有颗洞,而那颗洞正在以不可控的速度扩大。
三个月后,弗尔克纳大学宣布聘用一位学术顾问,专门负责为学生运动员“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教育支持计划”。她的名字是伊登·萨默斯。她被分配给我的那天,穿一件米色风衣,手里拿着一本翻旧了的小说,封面上是一个站在悬崖边的男人。
“林登·凯恩。”她叫出我的名字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在末尾微微上扬。她只是平直地说出来,像确认一个事实。
“骨头。”我说。
“不,”她说,她的眼睛是灰绿色的,在办公室日光灯下显得极淡,“我叫你林登。骨头不是你的名字。”
那个下午我们聊了四十分钟。她问我在读什么书,我说没有。她问我喜欢什么课,我说历史。她问为什么,我张了张嘴,本想给她一个标准答案——有趣,开阔视野,老师人很好——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说出来的却是实话。
“因为我看见一张照片,上面有被拆掉的楼,那些楼离我长大的地方很近。”
伊登没有表现出惊讶。她也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立刻露出同情的表情。她只是点点头,把笔记本合上,沉默了几秒,然后说:“你下次来的时候,我找本书给你。”
我走出她的办公室时,走廊里空无一人。秋天的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块斜斜的光斑。我站在那块光斑里,感觉到一个荒唐的冲动,想要哭。但我没有。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的第一页写下了一句话——日记是伊登建议的,她说“试着把说不出来的写下来”。我的第一句话是:
“她叫我林登。”
此刻,在叙述这一切的时候,我已经死了。这是你们知道的。你们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知道。一个死人讲述他自己如何死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身就是一场独角戏。死人是终极的不可靠叙述者:我们有太多时间,我们没有任何需要保留的尊严,我们撒谎不为逃避惩罚,只是因为我们活着的时候撒了太多谎,死后也停不下来。
但在这第一章的结尾,让我告诉你一件事,一件我需要你在继续读下去之前牢牢记住的事:
请不要同情我。
我的意思是,请不要。你接下来读到的每一个字,都会诱惑你做一件事——你会想要为我感到难过,想要站在我这边,想要在心里把我标记为一个“悲剧”——这是人类阅读苦难叙事的本能反应,你自己都控制不了。但我想让你知道,我正在利用这种本能。
这是一个复仇故事。你读这本书,就是在向我提供复仇所需的东西。每一个同情我的人,都会成为我计划的一部分。
而我的计划,远比你想象的要残忍。
我和教练弗林特之间发生的事,我和伊登之间发生的事,那些揭露、丑闻、听证会、媒体风暴、社交媒体上潮水般涌来的支持留言——所有这些都不是我故事的重点。重点是你们的反应。重点是,当我讲完我如何死去的时候,你们会发现,自己手上已经沾满了东西。
但这都是后话。我们才刚刚开始。
回到2019年秋天。回到那个我还活着的世界。我二十二岁,每周末在三万五千人面前奔跑,我的膝盖有轻微的韧带撕裂,我每天早上吃八片止痛药,我的教练叫我“骨头”,我的母亲已经两年没有来看过我的比赛——因为她付不起车费,而我不能给她钱,那会违反联盟的规定。
联盟的规定。我记得哈珀赢得官司那天,电视上有一个法律评论员说了这样一句话:“大学体育终于向正确方向迈出了一步。”她用了一个词,“终于”。好像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好像只要门开了一条缝,所有被关在外面的人就都有机会挤进去。
我不知道。在我活着的最后一年,我看到很多东西被改变了,但很多东西没有。规则可以修改,但体制有它自己的记忆。就像一栋被拆除的楼,瓦砾运走了,土地清空了,可住在那块土地上的人依然没有房子。我没有在谈比喻。我在谈雷蒙德街,谈那些推土机,谈那些写在合同里又被擦掉的语言。
第一章应该结束在某个地方。让我把它结束在更衣室。
那是十二月的某个深夜。还有不到两周就是圣诞节,大部分学生已经离校,但灰狼队因为备战新年碗赛而留了下来。训练结束后的更衣室空荡荡的,灯关了一半,水汽从淋浴间飘出来,混着消毒液和汗水的味道。我坐在自己的储物柜前,穿着球衣,还没换。我的24号被汗水浸透,紧紧贴在身上,布料上的深蓝色因为潮湿而变黑了。
我看着对面的储物柜。门内侧贴着一面小镜子,镜子里有一张脸。颧骨高耸,眼眶深陷,嘴唇紧抿成一条线。那是我的脸,但我不认识它。它像一个被寄来的包裹,收件人写的是我的名字,但包裹里装的不是我订购的东西。
我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然后我打开储物柜,从里面拿出日记本,翻到最后一页有字的地方。上一页的结尾,我写了这样一段话:
“她告诉我,写作可以帮我找到自己。但如果我找到的自己正是我想逃离的人,那该怎么办?”
我拿起笔,在那一页的背面写下新的句子。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在寂静的更衣室里格外清晰:
“今天哈珀的律师在电视上说,我们是革命的一代。他想用这个词让我们激动。但我对革命唯一的记忆是雷蒙德街的瓦砾——它们被推翻时发出了巨响,然后安静了三十年。”
我合上日记本。更衣室尽头的走廊里传来脚步声,沉重而规律。弗林特的脚步。我能听出他的脚步声,就像猎物能听出捕食者的呼吸。脚步声越来越近,在门口停住了。
“骨头,”他的声音从门那边传来,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还不走?”
我没有回头。我看着镜子里那张我不认识的脸,它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特别苍白,像雪。
“马上。”我说。
脚步声远去了。我把日记本塞回储物柜,站起来,走向淋浴间。我没有回头。因为如果回头,我可能会看见鬼魂。
不过那个鬼魂不是我。
至少,现在还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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