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十年十二月四日,汐见地方裁判所。
这栋灰色花岗岩建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审理过无数起案件,但从未有哪一场庭审像今天这样,在开庭前两个小时就有人冒着初冬的冷雨在门外排起了长队。排队的人里有法学院的学生,手里拿着笔记本和录音笔;有满头白发的退休老人,胸前别着“正义之友会”的徽章;有曾经在黑九月股灾中失去毕生积蓄的中年人,眼眶深陷,沉默地站在队伍里,既不交谈也不看手机;还有几个穿着深色西装的年轻人,胸口挂着记者证,反复确认着相机电池和备用存储卡。
他们在等的不是八咫会核心成员的审判。鲇川奏、柊木玲子、森川敏之的案件将由专门设立的联合大法庭另行审理,预计至少要准备六个月才能进入一审程序。今天汐见地方裁判所第二号法庭要审理的是一桩更小的案件——小到在法院的排期表上只占了不到两行的篇幅。
永和七年(わ)108号再审申请。
申请方为已故被告人久我明宏的妹妹久我雪乃。再审事由为新发现的证据——黑泽阵亲笔认罪书及明光社内部系统日志——足以证明原判决认定的“非法占有之意图”在事实上不成立。主审法官是汐见地方裁判所刑事部的远山由纪子,一位以严谨到近乎苛刻而闻名于法律界的中年女法官。她在接到再审申请后,罕见地跳过了书面审查环节,直接决定开庭审理。这一决定在法律圈子里引发了大量的私下讨论——有人说是良心,有人说是舆论压力,有人说是因为山本浩司的自我申告书让整个汐见法院系统都背上了一个不得不还的债。
法庭书记员在九点整准时敲响了开庭铃。
远山法官入席。她的脸在法官席上方的灯光下显得格外严肃,嘴唇紧抿,目光透过镜片扫过法庭。旁听席第一排坐着久我雪乃、九条深月和鲇川奏的女儿。女孩今天没有带教科书,而是穿了一件整齐的海军蓝校服,双手放在膝盖上,背挺得笔直。她的母亲此刻正在拘留所里等待自己的审判,但今天她不是以嫌疑人家属的身份来的,而是以久我明宏案旁听人的身份。她说她想亲眼看看那个在笔记本里记下她红色鞋子和蝴蝶结的人,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雪乃穿着黑色套装,头发用素白发带挽起,和她在三年前同一间法庭里坐着的姿势几乎一样。但这一次她的背更直,下巴微扬,眼眶里没有泪水。她的手放在膝盖上一个牛皮纸文件袋上——里面是久我明宏的笔记本、那张沾着血的纸条、以及她从灯塔服务器里打印出来的全部系统日志。这些东西她反复翻看了无数遍,但她还是带来了。不是为了当庭提交——所有证据材料早已通过律师提交给法庭——而是为了让哥哥知道,他留在世界上的每一件东西,她都没有弄丢。
田边检察官代表检察厅出庭。但今天他的角色不是公诉人。检察厅在收到再审申请后,进行了独立的内部复核,并在开庭前三日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罕见的书面意见,明确表示“原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重大疑问,检察厅不反对再审申请,并建议法庭在查明事实后撤销原判。”这在海东国刑事再审历史上是屈指可数的情况。通常检察厅会对再审申请进行严格抗辩,但这一次,他们将抗辩的矛头收了起来,只留下一句简短的意见:“我们曾经错过一次,不会再错第二次。”
法庭辩论持续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申请方律师——一位由汐见市律师协会无偿指派的年轻法援律师,姓中岛——将证据材料逐项向法庭陈述。他的声音起初有些发抖——这是他职业生涯中第一次担任再审申请的代理人——但当他读到久我明宏笔记本里的那段日记时,声音忽然稳了下来,像是在那些算式的字里行间找到了某种属于数学的、不可动摇的精确。
“‘今天我在数据里看到了一个名字。桐生谦一。白夜制药的创始人。我反复查了他生前的所有资料——他没有违规,没有造假,没有做过任何值得被这样对待的事。从今往后,我的每一个算法,都要记住这个名字。’”中岛律师合上笔记本,看向远山法官,“审判长,写下这段话的人,是一个将自己的全部专业技能用于揭露犯罪的人。将他定性为业务上横领犯,不是法律错了,是我们——所有在这起案件中扮演过角色的司法人员——让法律闭上了眼睛。今天,我请求法庭让法律重新睁开眼。”
旁听席上有人开始低声啜泣。那是那几个黑九月受害者的家属,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用手帕按着眼睛,肩膀微微颤抖。坐在她旁边的中年男人伸出粗糙的手掌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法官席。
远山法官没有立即做出裁决。她宣布休庭三十分钟,与两名陪审法官进入合议室进行评议。这三十分钟是汐见地方裁判所有史以来最漫长的休庭时间,旁听席上没有人离开。没有人说话。法庭里只剩下雨滴打在玻璃窗上的细碎声响和墙上时钟秒针一格一格跳动的机械声。九条深月坐在雪乃旁边,两只手十指交叉放在膝盖上,戒指内侧的日期贴着他的皮肤。雪乃在默数秒针跳过第四十七下的时候,右侧口袋里的手机极其轻微地震动了一下。那是隔离分区内久我明宏发来的消息——只传到了她一个人的手机上,没有经过任何人的转发。屏幕上只有一行字。
“不管结果如何,你已经替我做了所有我没能做到的事。你不需要证明我是无罪的。我只需要你活着。”
她没有回复,只是将手伸进右侧口袋,将手机翻了个面,屏幕朝下,像是在黑暗与冷雨之中整理一张无人知晓的旧照片。
三十分钟后,远山法官回到法庭。她坐下时,整个法庭里所有人几乎是同时屏住了呼吸。她翻开面前的合议意见书,扶了扶眼镜,以一种沉静到近乎刻意的语调宣读裁定。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被告人久我明宏具有非法占有之意图,依据为涉案三亿一千四百万円从明光社账户转移至被告人控制下的外部账户。但新发现的证据——黑泽阵亲笔认罪书及明光社内部系统日志——足以证明上述资金转移系被告人为了触发‘深渊频率’系统自我保护漏洞而刻意实施的技术操作。该操作完成后,资金已被系统自动冻结并归还。据此,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意图,在事实上存在重大错误。”
她翻到裁定书的最后一页,抬起头,目光越过镜片上方,与旁听席上的久我雪乃短暂地对视了一下。那一下对视极短,短到如果旁听席上的人眨了眼睛就会错过,但它是存在的。远山的嘴唇微微抿紧了一下,然后宣读了裁定书的最后一句。
“原判决撤销。被告人久我明宏无罪。”
法庭里爆发出压抑了太久的哭声和掌声,两种声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深月从未在法庭里听到过的声响——像是在某个极其庄严的地方,所有人同时呼出了那口憋在肺里太久的淤积之气。
雪乃没有鼓掌,也没有哭泣。她安静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将牛皮纸文件袋抱在胸前,对着法官席深深地鞠了一躬。弯腰的时间很长,长到中岛律师有些不知所措地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肘,她才缓缓直起身来。她的眼眶红了,但没有掉泪。三年的沉默,三年的追踪,三年的等待,已经从她的身体里被连根拔起。剩下的是一个不再需要等待的人,第一次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清晨的太阳。她抬起头,看向法庭高处的天窗。雨还在下,雨水沿着玻璃的坡度快速滑落,在水晶灯的光线里留下一道道不断移动的透明纹路。
庭审结束后,久我雪乃作为被宣告无罪者的遗属向法庭申请取回当年被没收的遗物,法庭在当日即签发了发还令。这些遗物是三年来她反复提及、反复思念的东西——那块已经停走的电子表,那本卷边的文库本小说,以及那张折叠成指甲盖大小的纸条。她在物证室的柜台前一件一件清点,手指拂过哥哥曾紧攥过的表带。
旁听的人群逐渐散去。记者们在法院台阶上围住了中岛律师,闪光灯在雨幕中爆出一团团白色的光。田边检察官收拾好文件,从中庭的侧门离开,没有接受任何采访。远山法官在她的办公室里摘下眼镜,将再审裁定书的副本锁进一个标注着“永和七年(わ)108”的铁皮档案柜,然后在柜门关上的前一秒,将手放在上面停了一下。也许她想起了那个在法庭上望向虚空的人,也许只是想起多年前读大学时刑法课教授在课堂上说的一段话——“你们要记住,每一个案卷号背后,都是一个人。别只看到案卷号,却忽略了那个人。”
当天夜里,汐见市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二场雪。雪比第一场更大,更安静。鸥鸣町灯塔的灯光在纷飞的雪片中变得柔和,从远处望过去,像一支被雾气笼罩的蜡烛。雪乃独自坐在灯塔厨房里,从发还的遗物中拿出哥哥那只旧表,在灯下翻来覆去地看了很久。她按下表冠,静止了三年的秒针在微弱的一声“嗒”后重新开始走动。她愣了一下,然后将手表贴在耳边,听着那极细微的、持续的机械节奏。
在这个夜晚,久我雪乃终于收到了来自法庭的答复:她的哥哥是无罪的。而她给予自己的回应,是让他的时间重新开始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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