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加拿大公司i4i有限合伙起诉微软公司,指其Word软件中的自定义XML编辑功能侵犯其专利权。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认定微软故意侵权,判赔2.9亿美元并颁发永久禁令。微软提出上诉,2010年6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微软随后向最高法院申请调卷令,核心争议在于,当专利有效性被挑战时,是否必须适用“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标准。微软主张应降低为“优势证据”标准。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11年作出终审判决,一致维持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重申推定专利有效,要求无效挑战方必须提供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
进展或结果
美国最高法院以一致意见裁定,维持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法院确认,《专利法》第282条要求,主张专利权无效的一方必须承担“明确且令人信服”的举证责任,该标准并未被国会立法所降低,最终微软败诉。
争议焦点
在美国专利法中,对已授权专利的有效性提出挑战时,举证标准应是普通民事诉讼中的“优势证据”标准,还是更高的“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标准。
社会影响
该判决极大地强化了专利权的有效推定原则,显著提高了挑战专利有效性的法律门槛,为专利权人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护。对软件及高科技产业产生深远影响,加大了侵权诉讼中被告方以专利无效进行抗辩的难度,促使企业必须在产品研发和上市前进行更审慎的专利风险评估与规避设计。
衍生小说(1)
纠错 补充 反馈


暂无评论,来抢沙发吧!